澳門日報
A03 | 澳聞 | 2014-06-03
【本報消息】本澳土地奇缺、樓宇供應不足,樓價乾升,脫離居民的購買力,“打工仔”只能期盼公屋(社屋、經屋),政府應接不暇。群力智庫常務理事雷民強倡大家開放思維,打“私樓”主意,建議政府允許發展商將土地用途轉換成住宅用途增加供應,但需“限呎限價”賣樓,保障發展商固定利潤,又令居民能以合理價位“上車”,甚至“樓換樓”,才是真正的“至安居”。
責非真正澳人澳地
澳人澳地“縮水”成置安居計劃,屢被質疑,政府常搬兩大院校、社團及多份調查報告作“擋箭牌”,指澳人澳地是指澳人置業。群力智庫有份出謀獻策,雷民強直批置安居計劃“抄啲唔抄啲”,重要部分都未提及,並非真正的澳人澳地。
他認為,社屋及經屋供應不足,政府再推出適用中等收入人士的“置安居”競逐資源,猶如“挖肉補瘡”,易激化中產及基層的矛盾。又批諮詢文本數據有誤導之嫌,常提及近八成居民居於自置物業,似暗示住屋需求不大,但忽略當中近六成家團正面臨“拆戶”壓力,有人三代同堂屈就兩房廳,真是“安居”?
就本澳土地困局,雷民強除建議政府加快收回霸地、閒置土地,更建議允許土地轉換用途,因現時土地多集中地產商、發展商,若他們把工業大廈用地、農用地轉為住宅用途,將大大增加房屋供應量。但前提是需適用“澳人澳地”政策,即“限價限呎”合理賣樓。
他續稱,政府早有與發展商合作推出限價樓的經驗,舉例早期興建經屋,發展商只可賺取百分之十五利潤(除建築成本外)。指從善豐花園重建費用可知,每平方呎建築成本約千多元,加上轉土地用途溢價金每呎千多元,等於每呎約兩千多元,但現時每呎卻售至萬三元,中間差價發展商賺很多。
限發展商賺二三成
他建議,轉用途的土地若興建樓宇,規定發展商可賺取二或三成利潤,變相規範最高呎價。再者,現時推出市面的多為豪宅單位,而非夾心階層所好。建議政府批出規劃條件圖時,列明興建的樓宇最高層數及單位數量,變相限制單位呎數。他換算,八百呎三房廳,約三百多萬元,才是澳人可承擔的樓宇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