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E07 | 議事亭 | By 群力智庫 | 2014-07-02
當局計劃展開“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發牌及監察制度”第二輪公衆諮詢,考慮將託管中心納入監管。本會認為,託管中心額外向學生佈置作業,令學生承受過多壓力,建議當局需就教學內容提出規限,禁止託管中心向學生授予“提前教學”之類的練習,以保障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
根據教育理論,學生要健康成長,就不應承受過度的學習壓力。相關的教育研究早已指出,學生只要處理好學校佈置的功課已經足夠,無須再強加放學以外的額外學習,否則造成拔苗助長,適得其反。本澳而言,有關當局公佈的PISA數據,以及邀請香港中文大學作提供的閱讀研究報告均指出:“補習無助於提高學生的學習表現。”本會認為,因應澳門社會的發展現狀,託管接送中心和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有存在價值。然而,其功能應在於:一是照顧學生,二是輔助學生完成學校作業。建議當局在修法的同時,應就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教學內容作出明確限制,禁止中心額外給予學生佈置作業,尤其要禁止予“提前教學”的練習,這樣不但不利於學生持續發展,更加大了學生的心理壓力。
同時,建議當局鼓勵託管接送中心和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提供適切的遊戲和活動,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拓展學生的多元智能發展。如能做好後者,則上述兩類機構的社會貢獻可謂大矣。
針對本澳託管接送中心和補充教學輔助中心良莠不齊的問題,本會促當局盡快研究將託管中心及接送中心等服務納入發牌範圍內,同時進一步優化發牌程序,以及加重無牌經營的罰則,多管齊下,才能持續提高本澳的託管和補習質量,與正規教育形成合力,使行業更健康地發展。
群力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