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巴士服務飽受社會批評,居民普遍詬病巴士班次不足、「一喺唔嚟,一嚟就嚟幾部」,並且經常出現巴士客滿被逼「飛站」等情況,以致每天飽受「出行難」困擾。因此社會一再強烈要求政府優化巴士服務,增加巴士班次,解決居民的出行需要。
然而,有巴士營運公司早前指出《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承投規則》(下稱「承投規則」)對巴士班次頻率及發車時間有嚴格規定,但其所依據的參考數據卻以2007年及2008年為基礎,六年前的班次標準,早已追不上現時的實際客運需求,但有關合同簽訂多年卻沒有根據社會變遷適時作出調整,致使出現客流量與班次嚴重不匹配的情況。巴士營運公司更表示倘若每當節假日,市民、旅客出行需求量大的日子,應交通事務局要求加開班次,最後卻遭財政部門以並非「承投規則」所要求的班次為由,未能獲得相應的服務費。若然有關情況屬實,這變相促使巴士營運公司不願亦不能再額外增發班次,居民「搭車難」則有因可尋。而當局亦曾經表示服務費的結算支付程序,會結合日常班次檢查、現場抽查及班次覆查三大環節,對存有異常情況的班次服務費不作支付。
當然,當局確保公帑的合理運用是必須的,加上自去年巴士服務傳出「鬼巴」事件後,居民憂慮若將巴士班次完全放任營運公司決定可能令公帑未能妥善運用,依照原訂制度最低限度可以確保巴士服務在政府公權力監督下運行。但綜觀當前現實,巴士班次的調度機制過於僵化、欠缺機動性,甚至與實際的客運需要出現落差,結果是直接降低巴士服務的素質,此舉不但與落實「公交優先」背道而馳,更嚴重影響本澳居民的利益,出現居民、政府、巴士公司「三輸」的局面。
隨著本澳社會急速發展,面對本澳客運量飊高、路面情況每況愈下、巴士路權未見突顯、人口遷移等種種問題,政府既然作為新巴士模式中主導的角色,理應適時檢討這過於僵化的巴士調度機制,並作出修改及調整,以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巴士資源解決居民、旅客的出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