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報
P10,P11 | 澳聞 | 專題故事 | 2014-12-10
奪命火揭法規過時逾3,000樓宇
沙欄仔上月一場奪去四人性命無情火,事後揭發該幢舊樓消防設施早已失靈,消防警鐘不響、喉轆不
見……
原來根據現行《防火安全規章》,1995年或以前建成樓宇不受規章監管,逾3,000幢該年期前建成樓宇,安裝消防設施與否,純由業戶自行決定,當局無法監管,更遑論隨後維修保養;有學者質疑有關法規已經過時,缺乏對市民生命財產的保障,促請當局正視。
根據粗略估算,本澳在1995年或以前建成的住宅樓宇,超過3,000幢,主要集中在新橋、下環及祐漢三區。雖然現行《防火安全規章》內容,對於樓宇安裝防火設施是有一定要求,惟規章只適用於其生效後建成的樓宇,換言之,1995年或以前建成的樓宇,不受規章規範,這是導致本澳很多樓宇消防設施殘缺的主要原因。
記者日前走訪本澳各區樓宇觀察,發現很多樓宇的消防設施,不是殘缺,就是沒有,有些甚至連消防警鐘、緊急照明裝置,以及消防喉轆三者也沒有,即使有,部分由於設置在樓宇底層、沒有上鎖地方,以致設施中可以變賣圖利的銅喉喉嘴等,被賊人偷去,加上缺乏維修保養,設施形同虛設。
大型物件塞門阻礙逃生
部分供居民用作唯一逃生通道的樓梯,被雜物堵塞;樓梯照明裝置嚴重不足,僅靠一個小燈泡照明,一旦斷電,樓梯頓變黑暗;亦有市民為求方便,直接將電單車等重型物件停泊在逃生通道門前,以致堵塞大門,住戶出入需側身而過;同時也有居民在通往天台的唯一通道上,架設鐵閘及上鎖,一旦有事故發生,逃生無法通行。
當中,尤以本身沒有管理公司負責管理、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以及沒有維修基金的「三無大廈」,情況較為嚴重,有熟悉消防設施的專業人士指出,這些樓宇無疑是都市一個計時炸彈,沒事故發生由自可,一旦發生事故,居民性命財產的保障,幾乎等於「零」,他建議有關的業戶,為求自保,應主動向具有消防認識的人士尋求意見,以取得更多有關消防設施的資訊。
就有關問題,本身是工程師的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認為,問題出自本澳法規滯後,根據規章,樓宇日常消防巡查工作,由土地工務運輸局都市建築廳負責,樓宇管理實體需每年檢查及維修消防設備,再向工務局匯報資料,然而,在實際執行上卻困難重重,其中,本澳一些「三無大廈」,因沒人管理,就連維修設備基金都沒有,遑論向當局提交報告,根本無法達到規章要求。
必須修改法規堵塞漏洞
梁鴻細同時認為,消防安全問題並非只存在於較舊如1995年或以前建成的樓宇,即使一些具有管理公司管理的樓宇,同樣存在缺乏監管的問題。他指出,規章內有要求樓宇管理實體,具備維護消防設施、了解設施操作的知識,以保證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定期進行防火演習。但現今物業管理公司質素參差,欠缺規管,很多物業管理人員未必接受過正式訓練,是否有足夠知識勝任成疑。雖然消防局有提供技術支援及指導服務,但管理實體甚少提出要求,消防局角色變得被動。
梁鴻細強調,樓宇消防安全問題環環相扣,牽涉到物業管理、都市建築等領域,長遠必須透過修改法規,以堵塞漏洞。鑑於早前沙欄仔大火事件嚴重,當局短期內有必要公開事故調查報告,提高業主及住戶防火安全意識,同時需考慮仿傚去年緊急通過的電梯檢驗制度,研究是否可通過行政法規,推動樓宇進行定期消防安全巡查,並對高危地區加強巡查,解決燃眉之急。長遠則修改《防火安全規章》,訂立恆常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給予部門權限進行抽查及定期檢查,另外,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推行強制驗樓,針對住宅、大廈公共地方,除檢查消防設備外,亦檢查外牆有否剝落、僭建物有否阻礙救火等,要求業主承擔樓宇維修保養責任等。記者曾就有關問題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查詢,截稿仍未覆。
沙欄仔釀四死大火 揭本澳舊樓消防規章滯後沙欄仔奪命火災,發生在上月12日凌晨3時許,現場一間地鋪時裝店突然起火,火勢迅速蔓延,且冒出大量濃煙,數十名街坊得悉火災後,隨即匆忙落街疏散,消防其後趕至,花約十多分鐘將火救熄,肇事地鋪損毀嚴重,同時在鋪內閣樓發現四具燒焦屍體,後證實分別為菲律賓籍及印尼籍的兩男兩女,當中一人為店鋪員工,初步調查指,他們疑因逃生無門,吸入濃煙窒息致死。事後有住戶投訴指,火警時曾企圖敲響警鐘自救,惟警鐘不響,喉轆無喉,感覺無助。
火警逃生須知
若發生火警時……
保持鎮靜
通知其他人
用最近樓梯逃生
打破警鐘玻璃
盡快通知消防局
火警鐘響起時……
評估離開單位逃生遇到的風險
迅速判斷留在單位或離開
必須迅速反應及行動
如決定離開單位……
帶備逃生三寶:手機、門匙及濕毛巾若走廊沒有煙,迅速利用最近樓梯逃生,切勿使用升降機離開謹記關上單位門,進入樓梯前
應小心留意有沒有煙
如樓梯有煙, 應轉用另一樓梯逃生,否則應返回單位內,或嘗試向
其他單位求助暫避
如遇濃煙,應在地上爬行,因為接
近地面的空氣較清新
如留在單位內……
關上門並把門周圍的罅隙用膠紙及
濕毛巾密封
如仍有濃煙入屋,通知消防局,並走到較少煙的間隔,把門關上及用
膠紙及濕毛巾密封
在露台或窗戶向消防員顯示你位置如遇濃煙,應在地上爬行,因為接
近地面的空氣較清新
資料來源:消防局
消防「零」設防保障自己 住戶可自行購置滅火筒放家中沙欄仔發生四死火警後,住戶始發現消防設施失靈,在本澳並非個別事件,而是普遍現象,且問題只屬冰山一角,本身經常「落區」探訪市民的聚賢同心副理事長林宇滔(右圖)認為,目前很多樓宇存在消防隱憂,包括整幢樓宇只有一條逃生樓梯、住戶將電單車隨便停泊在樓宇出入口、天台僭建物普遍以致阻礙逃生等。
他認為,現時家居火警大部分以電器老舊短路,或因住戶煮食時忘記關火導致居多,故建議市民尤其居住在較舊樓宇的住戶,可自行購置滅火筒,放在家中以應付小型火警。同時,市民應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及火警逃生知識,例如如何正確使用滅火筒、火警時如何評估離開單位風險,以及逃離單位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