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A15 | 澳聞 | 2014-12-12
【本報消息】環保局已更新《編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指引》,逐步規範業界編寫環評報告。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梁鴻細建議,將文遺及景觀影響評估一併納入環評指引,以免日後造成政出多門現象,亦希望當局盡快完成諮詢工作,加快環評制度進入立法程序,強化制度約束力。
梁鴻細指出,環評大綱缺少對文遺影響及景觀影響的部分,對比其他地區的環評制度包括美學環境評價,當局需考慮與國際接軌,把有關文遺及景觀影響的評估納入指引。避免日後工程項目可能分別要經環保局的環境評估,文化局的文化遺產影響評估,以及城規部門申請景觀影響評估。尤其工程一旦涉及跨部門,甚至跨司工作不利工程進度,更會造成程序繁複。建議當局在環境影響評估上包含上述三項內容,相信可減少居民對政出多門及政府部門缺乏溝通的印象。
冀公開查閱報告書
有關公衆參與方面,開發單位應就所編製環境影響評估的報告書,公開讓公衆查閱,並在環境諮詢委員會作公開討論,在項目所在地區進行公聽會。此外,他以空氣流動評估項目為例,需進行風洞試驗,但本澳缺乏相關技術及人才支援評估工作。現時本澳機構撰寫的環境評估報告質素參差。建議本地大專院校加強相關領域的研究及教學工作,培養本地人才。並在持續教育方面設立職業培訓,讓年輕人有多一條路徑參與環境保護專業,增加向上流動發展的機會。鑑於環評制度涉及多項準則標準,當局有必要為環評檢測工作制訂持證上崗制度,凡大型工程的環評人員需有執業資格方能進行評估工作。
緩解措施宜列報價
在監督工作方面,現時公共工程的招標無把環境緩解措施作項目報價。他認為,環保施工實際需投入適當資源,隨著公衆對環保意識增強,當局訂定施工造價項目中,環境緩解措施的項目需獨立處理,相關措施須根據現行法規執行,列入工程造價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