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B10 | 澳聞 | 2015-03-20
【本報消息】當局正檢討和修訂《特殊教育制度》,群力智庫常務理事陳家良表示,為令特殊教育學生得到統合資源,當局宜提升特殊教育暨心理輔導中心位階,以提升特殊教育在社會的重要性。規範特教課程亦應制訂具體內容,推出課程培訓現職老師,創設條件逐步推行融合教育“原校安置”。
陳家良認為,比起台灣等鄰近地區,澳門的特殊教育發展仍“年輕”,許多地方尚待完善。是次修訂《特殊教育制度》,最突出是將資優教育正式納入特教領域,明確回應社會人才培養的訴求。其次,清晰界定身心障礙學生,並修訂教育安置、提供無障礙環境及轉銜,令特教制度更完善。
目前,本澳特教工作由教青局特殊教育暨心理輔導中心下的一職能小組主理,位階過低,無法有效統合資源。當局應提升主管部門到處級以上,才符合特教工作的重要。此外,當局須投入資源、創設條件,逐步推行“原校安置”,切實解決融合教育學額問題。
他指出,許多學校因缺乏師資拒絕開展融合教育,造成教育安置舉步維艱,故須加強教師在職培訓。建議本地大學開辦特殊教育專業,或由當局出台指引,將融合教育培訓納入教師專業發展的必修內容,善用“私框”內教師進修的規定。同時,鼓勵學校和私人機構開辦課程,配合政府加設的培訓班,有效解決融合教育師資不足問題。
非高等教育課程改革如火如荼,令人遺憾的是,特教課程規範仍不見蹤影。本澳特教課程,“課框”以“特殊教育課程由專有法規訂定”一句帶過,是次修訂特教制度亦只有“另行制訂”四字,具體內容和編訂進度欠奉。
陳家良表示,課程是教學之本,特教的有效進展離不開完善課程,促請政府抓緊編訂特教課程。
特教修訂文本中雖有“轉銜”內容,但欠缺具體措施。現時,特教只在非高等教育的正規教育範疇內有效開展,在持續教育和高等教育領域仍一片空白。期望政府藉修訂《特殊教育制度》和《高教教育制度》,不同部門應合力訂明措施,共同做好特教的延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