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A03 | 澳聞 | 2015-03-21
特區政府即將發表二○一五年施政報告,房屋政策焦點所在,一衆舊區居民亦希望從中找到一絲曙光。行政長官崔世安早前表示,將循都市更新概念延續舊區重整工作,群力智庫理事長梁鴻細認為,舊區重整諮詢多時,社會早有共識,當局應在施政報告中回應訴求,落實都市更新計劃的方向和時間表。建議以祐漢舊區為試點,並考慮設立獨立機構負責,逐漸推動全澳舊區重整工作。
促落實方向時間表
舊區重整概念於何厚鏵任行政長官的年代提出,政府並於○五年設立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向居民收集法案意見,予舊區居民無限憧憬。然歷經十年,有關工作未見起色,當局更於一三年撤回《舊區重整法律制度》,令居民由期望到失望再變絕望。隨著舊諮委的撤銷,行政長官崔世安稱將循都市更新概念延續舊區重整的工作,又重燃舊區居民的盼望。
梁鴻細指出,在城市規劃的角度來看,舊區重整不僅是針對樓宇的重建,亦要在周邊民生設施配套上有全盤考慮。本澳有不少舊區,區內樓宇無論在消防、結構、衛生等方面都有問題,為大衆的生命財產帶來威脅,居民均期望能盡快重建。舊區重整提出多年,諮詢工作階段早已完成,居民已到達忍耐的臨界點,當局應盡快回應訴求,落實都市更新計劃的方向和時間表,給予社會合理期望。
隨著“文遺法”出台,本澳部分擁有歷史文化遺產的舊區,不宜大拆大建,只能進行樓宇翻新等工作,但祐漢舊區並沒有此限制,因此可作為都市更新的試點。建議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在政府注資和協助下,設立民間組織和發展商組成的獨立機構負責相關工作。有關實體以公共營利為最大出發,具高公信力和透明度,亦不會令政府架構膨脹,可達至“三贏”局面。
倡建臨屋減低抗拒
梁鴻細又認為,要做好舊區重整,除需要完善土地資源和法律法規配套,亦要處理好業權和安置問題。現時法律規定樓宇重建須集齊百分百業權,但現實中難以做到,建議透過修法降低業權比例。至於安置問題上,建議當局覓地興建暫住單位,減低居民的抗拒心,並提供稅務優惠、按原單位實際呎數分配單位、放寬樓宇高度增加單位等,讓居民分享到重建的好處。
本報記者 梁碧琪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