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路環疊石塘的超高樓項目備受爭議,議員何潤生指出,路環擁有珍貴的自然及人文景觀,一直是澳人珍重的後花園、市肺。根據有關法令及資料,在未有總體規劃及分區規劃前,路環已有休閒旅遊開發區的定位,並且有六個整治規劃及郊野保護區,加以保護其獨特自然景觀,更有發展高度的限制。
隨着社會經濟急速發展,居民對環境保護的關注大大提高,政府應重視生態保護,在維護發展及保育之間取得平衡。法律固然重要,但留意事件,疑點重重,令人猜疑,一是項目當年申請街道準線圖後,社會疑惑何以能獲批一百米高度;二是項目涉及開挖山體,故需要提交環評報告,但環評報告內容為何,當中有何技術意見,樓宇高度的釐定,公眾無從得知;三是行政程序不透明,既然有關項目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及疑慮,“城規法”、“土地法”、“文遺法”亦已通過,三法都是避免過往官員的裁量權,藉以改善不公開、不透明情況,但政府至今卻“碎片式”回應,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前提下,政府不能再冷處理,做好危機處理,否則只會越描越黑,形成深層次問題。
何潤生強調,政府有必要交代在總體規劃、分區規劃仍未出台前,在路環各項法令下,究竟基於何準則核准項目?環評中的視覺、景觀、環保考慮等,到底用甚麼標準?環保局聲稱對環評報告提供多次意見,但發展商有否作出相應改善?究竟依法處理是依何法?凡此種種訊息,社會一概不清不楚,基於訊息混亂,只會引起社會猜疑,政府實應及早處理,釋除公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