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016-08-16
就有司機於友誼橋逆駛兼毒駕,群力智庫常務理事陳家良表示高度關注,直斥該名司機任意妄為,危險駕駛恐釀成人命傷亡。促請當局盡快通過《禁毒法》,尤其加入強制驗毒程序,提高該法有關販毒與吸毒罪的刑罰;建議取消以罰金代刑制度,以收阻嚇之效。
陳家良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法》,毒駕若罪成科處最高一年徒刑及禁止駕駛一年至三年。舉證上,警方要求駕駛者接受毒品快速確認測試,但仍是邀請性質,駕駛者可以拒絕。警方搜證力度不足,可令不少吸毒者心存僥倖。部分毒駕個案判刑,卻多為緩刑或由罰金代替刑罰,無疑降低法律對毒駕行為的阻嚇力。
吸毒者一旦涉及毒駕,分分鐘衍生更多受害者。期望當局加快修法步伐,進一步加強打擊毒駕。警方日後遇有懷疑毒駕個案時,可加入強制驗毒程序,如驗血及驗尿,提升警方執法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