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A14 | 澳聞 | 2016-09-02
群力智庫中心理事長何潤生表示,“青洲中途倉”及“關閘發財巴停泊處”兩幅疑似“地債”個案,在政府已使用土地之前,已存在“閒置”情況,認為政府須先釐清逾期未發展的責任,再談論應否列為“地債”個案。並指兩幅土地租賃期已於二○一四年屆滿。
何潤生表示,青洲中途倉原批地面積為二千九百多平方米,應興建一座商住樓宇及木材加工廠。合同規定承批人須騰空該批地地段,但承批人沒有騰空土地,亦沒有發展已批給的土地,而是任由其閒置,甚至任由其他公司繼續非法霸佔,儲存易燃物品。由青洲二○○三年曾發生易燃品爆炸事件可證。
疑過利用期應收地
雖然政府於二○一○年將該地作為臨時易燃品中途倉,使承批人在此後不可利用發展,但不能排除承批人自批給日至二○一○年廿一年間,閒置土地及不履行合同的過錯,質問政府當初為何不收地? 關閘發財巴停泊處土地自一九八九年批出,原批地面積為五千平方米,應興建一座商住樓宇。但承批人並沒有按合同規定發展土地,而是任由其閒置,並被他人佔用。其後,政府於二○○三年批示用作停車場及公共街道。他疑惑土地是否存在過了利用期而沒有發展情況?倡政府必須先釐清逾期未發展的責任。
何潤生表示,兩幅疑似“地債”個案的土地租約,均已於二○一四年屆滿,政府具條件收回土地,之後不排除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