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問題一直是特區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在當前澳門經濟進入深度調整期,長期積累的問題與矛盾逐漸顯現。為回應社會對經濟與民生發展的訴求,當局於今年九月推出《五年發展規劃》正式文本,其中“民生篇”可謂《規劃》內容中最重的部分 ,反映出特區政府對民生保障與改善的重視,值得肯定。但本人認為,“民生篇”中所提及的規劃內容和方向仍待釐清:
首先,土地管理方面。《規劃》已經點明土地儲備與管理的重要性,問題在於如何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化與系統化建設、加快閒置土地的收回程序是極其重要的。另外,當局還需進一步提升土地管理方面的透明度,貫徹《土地法》中“公眾知情”原則,加大土地資訊的公開力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同時,須完善土地批給後的監管制度,確保有限的土地資源得到善用。
其次,整體城市規劃方面。長期以來,本澳城市發展規劃缺乏明確的目標,尤其是近年城市規劃發展未能與經濟發展同步,如公共交通、新舊區之間的不協調,以及土地資源分配與利用方面的諸多問題,造成城市與經濟發展失衡。當局在《規劃》中強調,力求在2019年完成城市總體規劃。由於城市總體規劃關係到本澳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當局必須儘快完成相關規劃工作,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變化作適時的調整。
再者,本澳居民最為關心的房屋政策領域,當局著墨較少,《規劃》亦沒有就“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推進公共房屋工作”的方針制訂具體細化方案,加之所提及的相關措施與歷年施政報告內容近似,如公屋供應方面,短中期有4,600個單位規劃,以及偉龍馬路地段預計可建8,000個單位;長遠有新城A區28,000個單位,難免令社會質疑當局《規劃》中“房屋領域”的內容最終會淪為“空頭支票”,居民依然要承受高樓價造成的“住屋難”壓力。因此,當局亟須正視房屋領域問題的嚴重性,拿出實際可行的措施或方案,進一步完善房屋政策,切實解決廣大居民的安居問題。
李克強總理早前視察澳門時曾強調,特區政府應將民生放在首位。為此,本人促請特區政府必須按照《五年發展規劃》中制定的措施要求,堅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理念,積極推動首個《規劃》的順利實施,以應對內外環境變化調整所帶來的挑戰。同時,做好年度考核、階段性評估工作,定期檢討《規劃》的實施情況,並根據形勢變化作適時調整。此外,應藉《五年發展規劃》與年度“施政方針”的相互結合,使經濟發展與民生社會協調共進,讓居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確保“五宜”城市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