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016-11-21
澳門學生升讀大學一直沒有統一考試,本澳各大學一向實施自主招生政策:自定試題,自設收生標準及名額。從實踐上看,這個模式最大的好處是學生選擇多,其報讀大學就如食自助餐一樣——想讀哪一間就報讀那一間。但各大學自主招生也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學生的複習壓力比想像中大很多。在大學自主命題下,學生選擇大,升學壓力小。但實際上學生為求保險,往往會同時報讀多所大學,即要面對多個考試、多份考綱。這些考綱的內容並不相同,這就意味著學生在進行複習時,面對的內容較多,花費的時間較多,造成了相當大的考試壓力。加上繁瑣的考試報名手續,學生的心理壓力就更大。
第二、考試太頻繁使高三的學習停留在淺層次上,深度不足,不利於學生的思維訓練。從學習規律來看,高三是重要的轉折階段,學習起著總結和提高的作用:一方面對基礎教育的學習進行總結,另一方面也進行提高,為升讀大學作好準備。可是考綱衆多,學生疲於應付,結果只能每個考試的複習都“點到即止”,根本沒有充分時間對所學知識進行深度梳理、內化。這種只有廣度而缺乏深度的學習,肯定不利於提升學生的思維水平。
公衆的質疑
現在,四校聯考是一種新嘗試,但這個制度一出台,社會上便有不少質疑的聲音,歸納起來有以下兩點。
第一、四校聯考的設立,將最受歡迎的四間大學的入學試由四個變為一個,會不會剝奪了學生的入學機會,造成“一試定生死”的情況?
關於這點,澳門學生在升大的選擇上,除了上述四所大學校,還有內地、台灣、香港以及海外的大學以供選擇,機會衆多,所以四校聯考的設立肯定不會形成“一試定生死”的“慘烈情況”。另外,即使就這四所大學討論,除了考試入學外,還有保送機制,而且名額不小。最重要的是,四校聯考的設立,學生由分散面對多份考綱到集中精力複習一份考綱,效果肯定較好,取得的成績必然更高,總體而言,即使單論透過考試進入四校的機會,也未必低於之前四校分考的時候。
第二、四校聯考的設立具有指標作用,澳門的中學、甚至整個基礎教育,會否從此向這份考綱靠攏,從而扼殺了澳門教育多元的傳統呢?
首先,關於澳門教育的多元性問題,教育界有不同的意見:就學校類型來看,澳門的學校絕大部分都是同一類型的文法學校,而職業教育、音樂教育和藝術教育之類的專科學校少之又少。因此,究竟我們的教育多元是真正的多元,還是只停留在“同一類型的文法學校的教學水平存在深淺不同”而已?如果這種意見成立,我們即使真的為文法學校訂立一套教學標準,會否構成“扼殺教育多元”的嚴重“罪行”?這顯然不能輕率下結論。其次,現在的四校聯考,只考中英數葡四科,沒有對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等學科作全面考核要求,因此四校聯考絕對不是完善的評價體系,甚至連“完整”都談不上,豈能成為評價基礎教育質量的客觀指標呢?筆者認為,四校聯考的成績充其量只是中學教學成績的一個參考指標,其地位只是和早已存在的內地高考、兩校聯考的指標一樣,是多個指標的其中一個而已。
施行時要把握的原則
作為新生事物,四校聯考受到質疑容易理解,與不同意見者進行討論,對於升學改革也絕對是好事。而對於實際施行,筆者認為要掌握好以下幾項原則:第一、任何升學的優化工作均不能損害澳門多元升學的現狀。因此,四校在推行聯考的同時,應該要繼續保持保送及自薦制度,在條件許可下甚至應該加大保送及自薦力度,另外還應保留其他加分手段和專業考核方式。
第二、四校聯考始終是一個新生事物,其好壞優劣仍需通過實踐進行檢驗。筆者認為短期之內,絕不應該將此一制度擴大化,維持四所大學校聯合考試便已足夠。直至這個制度成熟,或是公衆都認為它可行,才考慮是否將其擴大發展下去。
第三、四校聯考是一個持續優化的過程,並不是一次就可以做得很好,所以應該有一個定期的檢討制度,引入專家的評價、大學自評、學生評價及公衆意見等,同時建議將這些評價的結果進行梳理,適時向公衆諮詢,讓社會大衆去討論,吸納大家的智慧,從而決定四校聯考的優化問題,甚至是存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