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016-12-23
都市更新委員會建議政府全資成立新公司主導都市更新項目。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梁鴻細表示,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成立獨立於政府的法人機構,讓有關單位自負盈虧,可減少政府長期投放資源,但前期需要政府資金及政策扶持。建議重建計劃由政府主導外,亦可與民間配合,共同推動都市更新。
梁鴻細指出,香港成立重建樓宇的法人機構市建局,既不是政府部門,亦不是私營企業,乃公營機構。政府提供啟動基金,往後的營運為自負盈虧,透過重建規劃後售出樓宇獲利,減少長期投放資金及公共行政、議會程序,提高執行效率。建議本澳參考相關做法。
冀改樓宇重建法例
本澳現行法律規定,須取得百分百業主同意才能啟動樓宇重建,但業權分散窒礙推進舊區重整。希望政府適時修改法例,只要符合重建條件的樓宇,有九成業主同意便可啟動重建,以便加快都市更新的效率。涉及重建的項目,他認為可豁免重建稅項,並合理補償受重建影響的持份者如業主、租客及商舖營運者,提高居民重建樓宇的積極性。都市更新除了重建外,還可通過維修、改造及活化等方式,延長樓宇的使用年限,又或增加可使用的建築面積,對扶助中小微企,並實現產業多元化、青年創業、文化創意產業及商業旅遊等起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