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廉署公布了對前氣象局長馮瑞權的調查報告,揭發氣象局預測及「掛波」時,僅依賴馮的個人判斷,欠內部會商機制;甚至「居家決策」、「遙控指揮」預報颱風,「掛波」依據無從稽考,拆穿其「科學決策」自居的形象;同時建議,氣象局應推動修改《熱帶氣旋情況的指示》,完善有關颱風預測及懸掛風球的法規,建立包括氣象技術人員參與的專門會商機制,完善內部的人事及設施管理等。
政府過往工作一直存有缺失,大型公共建設超支爛尾、政府部門人員聘用違規、資助計劃把關不嚴導致公帑被濫用等;而相關涉事部門常常都視而不見,每每都是被審計部門揭露或被廉署揭發,才虛心接受;而審計部門或廉署的整改建議更像是「事後諸葛」,已經無法挽回相關損失。筆者認為,造成此一結果的主因還是在於缺少制度監管。政府由2013年起實施領導績效評審制度,從領導的執行能力、領導及管理能力、道德及責任感等三方面評審,旨在改善工作績效,但有關結論實在讓人難以信服;而說了多年的官員問責制,也始終只聞樓梯響,從未見「烏紗」落地。所以筆者建議政府,應盡快完善對官員績效評估的第三方評估機制,制定和落實官員問責制的詳細條例,定時檢討和公開相關的評審結果,接受公眾和媒體的監督;提前為問責官員帶上「緊箍咒」,不要再「事後諸葛」。這樣,政府挽回的不僅是公帑損失,更重要的是能挽回民心。
資料來源:力報,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