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現正就《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進行諮詢,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陳家良對相關法例的修訂持正面意見,他認為,隨着澳門社會經濟愈趨繁榮,透過不同方式偷渡入境的非居民逐漸增多,而這些偷渡者的非法入境、非法逗留等情況同時亦會嚴重影響澳門的公共治安、秩序和社會的日常運作,為澳門社會的繁榮與穩定帶來不安定的因素和負面影響。
近年來偷渡來澳的情況愈益猖獗網上更一度出現了聲稱能幫助非居民以非法方式快速入境澳門的「業務組織」。近日澳門海關亦破獲了一宗利用行李箱偷渡的案件,陳家良指出,根據本澳現時法律,非居民不經出入境事務站進出本澳,毋需接受任何處罰,只是會被拘留和依法驅逐出境,但並不會採取任何罰則,違法成本非常低,而引誘及協助非居民非法出入澳的居民則需判處2年至8年徒刑不等。他認為,對於偷渡者與協助者之間刑罰較大的差距,事實上亦是極不合理的,必須加強對偷渡者的具體刑罰。他稱,過分低廉的違法成本,將容易誘使不法者嘗試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增加本澳社會安全的隱患。
因此,他認為修改相關的法律對本澳社會具有相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除此以外陳家良指出,居民較關注「行街紙」制度所存在的隱患,雖然保安司近年來極力打擊偷渡,但是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人士在本地持「行街紙」、假證或偽造文件,在本地「打黑工」的情況仍然普遍存在而近年透過假結婚騙取逗留本澳許可及在本澳的居留權的事件數字亦有不斷上升的趨勢。他認為,以現有寬鬆的制度,無法有效遣返非法入境和逾期逗留人士,打擊他們非法居留澳門的情況。他建議警方必需加強檢視和收緊現有制度,加強監管方面的工作,從嚴打擊處理。同時應加強與珠海及其他國家執法部門之間的溝通,收集和記錄曾以偷渡方式來澳犯案或工作的人士的資料,並向有關部門通報,防止他們再次以非法的方式偷渡入境,並應該訂明和加大「再犯」和「累犯」者罰則的嚴厲程度,以發揮和增強相關法律條文的阻嚇作用。
資料來源:市民日報,2018-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