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灣公屋群不斷爆出質量問題,近日居雅大廈經屋有約 400個空置單位需要翻新,且因保養期已過,需由政府以公帑「埋單」。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認為,公屋保養期只有4年,肯定不夠,尤其公屋由興建到完成分配最少需時3到4年,他建議公屋保養期應延長至5年以上,並要在工程合同中加入明確罰則,倘出現大規模質量問題,必須處罰承建商,即使過了保養期,承建商亦應有企業責任願意承擔。
陳家良表示,根據政府所披露訊息,居雅大廈的4年保養期屆滿後,承建商毋需再負任何責任,故現在翻新居雅大廈的費用由政府以公帑「埋單」。他指事件暴露了公屋工程長期存在質量問題,包括鋼筋外露、單位內滲漏水、瓷磚剝落等等,居雅大廈的主要問題就是廁所、廚房有大量瓷磚剝落,相信是興建過程中瓷磚黏合技術未達標準。他質疑有關部門驗收工作是否非常草率,為何黏合技術不過關都未能發現?
過保養期承建商亦應負責
是次政府只翻新居雅大廈400個出現問題的空置單位,陳家良指根據與同廈居民接觸,不少已經入伙,甚至已經做契的單位都有質量問題,然而經屋做契後屬私人單位,保養期又屆滿,不論政府和承建商都不願負責,只能由戶主自行處理。他直言,購買經屋的家團經濟環境都不好,入伙3、4年後單位出現狀況,非常無辜,有滲漏水的個案,戶主很難找到滲漏源頭,公屋質量不過關,對業主造成很大困擾。
陳家良認為,現在公屋由興建到完成分配最少需時3到4年,公屋保養期只有4年肯定不夠,建議公屋保養期延長至5年以上,同時要在工程合約中加入明確罰則,即使發現後續問題,若證實責任屬承建商,尤其大規模質量問題,必須處罰承建商,即使過了保養期,承建商亦應有企業社會責任願意承擔。
他又建議驗樓檢測方面,應引入第三方協助檢測,把驗收的環節做得更好;同時建議設立公屋承建商資料庫,將每期公屋興建情況記錄下來,並對不同承建商計分,若曾出現質量問題的要扣分,於下期公屋項目開投時作為參考。
資料來源:市民日報,201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