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正推動構建智慧城市,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認為智慧城市兩大元素分別為移動網絡及電訊商提供的服務產品,他批評郵電局採用放任式管理,只是發放牌照,對澳門整體智慧城市發展不公平,應加入附帶條件要求電訊商提供配合智慧城市發展的服務及產品,而不是任由電訊商以市場經濟為由,而不干涉電訊商的產品、服務甚至收費。
雷民強表示,智慧城市的大前提有兩大元素,一是移動網絡,完善的移動網絡令社會有足夠資源發展智慧城市,二是電訊商提供的服務產品,他認為4G或3G都有條件做物聯網,但現時澳門沒有電訊商可以提供到,他以共享單車為例,車上晶片及電訊的SIM卡,作為物聯網的通訊,而澳門目前電訊供應商只能提供手機晶片及通訊應用,若將來澳門電訊商不能跟隨國際潮流,澳門難以發展成智慧城市。
群力批評現行放任式管理
他批評郵電局採用放任式管理,只是發放牌照,對澳門整體智慧城市發展不公平,應加入附帶條件要求電訊商提供配合智慧城市發展的服務及產品,讓智慧城市有足夠資源應用,而不是任由電訊商以市場經濟為由,而不干涉電訊商的產品、服務甚至收費;若政府自身意識不到,只是放任式管理,電訊商只會基於市場有營利空間而投放資源及提供產品,是不利智慧城市發展。他又認為本地電訊營運商應盡的社會責任,應是協助澳門發展科技產業,否則澳門發展智城會被邊緣化,「作為職能部門,牌照發放唔係咁簡單畀咗個牌照、畀咗個頻譜同埋制訂收費監管咁簡單,而係智慧城市嘅參與、同埋拓展,必須要有咁嘅元素」。
作為監管機構要配合政府發展政策,現時澳門發展智城的重要瓶頸位主要是通訊上,智慧交通亦受制於目前網絡的技術、產品及服務,因為政府沒有規範,在商言商,電訊商較多只會從有足夠營利空間的範疇去投放更大的資源,而忽略不考慮拓展適應於現時社會發展的科技應用產品,故發展智慧交通方面,他認為不單止是交通局有責任,郵電局亦責無旁賃。
資料來源:2018-10-18,市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