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獲細則性通過,令長期困擾居民和旅客“搭的難”問題有法可依。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徐承康認同政府持續加強監管的士行業,期望相關法案執行時加強宣教,編寫簡易乘搭指引,建議考慮增加電召的士及無障礙的士,平衡居民、社區和行業等多方需求。
合理規範乘客安心
徐承康表示,該法案補足長期法制漏洞,提升執法效率和加強阻嚇力,有利行業保持良性競爭。特別認為加強調查取證是修法重點,透過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錄影及錄音設備等,令的士司機營運模式得到合理合法的規範,乘客可安心搭的士。
法案亦明晰的士准照持有人權責,如“為經營業務,持有一個或多個准照者不得單獨或合共持有超過三百個執照”,除震懾違法亂紀者外,亦可改變行業發展形態,去除傳統上“價高者得”競投方式所衍生的行業弊端。
乘搭指引減少爭議
另法案亦保障的士司機正當權益,拒絕向處於醉酒或精神錯亂狀態並因而可能影響駕駛安全的人士提供服務,但實際執行中需針對性增加乘搭指引,減少產生爭議。
徐承康指出,的士營運關乎居民日常生活及旅客遊澳出行,尤其是行動不便人士。建議持續增加電召的士數目、無障礙的士等,積極擴建社區電動車快速充電設備等配套。長遠有需要去除的士投資化,回歸公交屬性,為建設智慧旅遊、收集的士運行狀態和車輛廢氣排放數據等,以科學手段設置更高效的士上落客位置,並為道路營造更佳空氣質素環境。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201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