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區全國政協委員何潤生提案建議,消除粵港澳法域和關稅區壁壘,促進大灣區各要素高效便捷流通。
何潤生表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發佈,明確提出充分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深化內地與港澳合作,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撐引領作用,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將對標世界上最著名的三大灣區,爭取建成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眾所周知,世界三大灣區紐約灣區、三藩市灣區和東京灣區的規劃和建設都是在同一種社會制度、同一種體制框架內進行。與它們相比,粵港澳大灣區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法域和關稅區,流通三種貨幣,制度方面的差異較大。這些差異決定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面臨其他灣區所沒有的制度和體制機制難題。解決好這些難題,特別是解決好粵港澳三方分屬三個法域和關稅區的難題,關係粵港澳大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資訊流能否真正實現高效便捷流通。
他提出三點建議:
一、建議國家層面進行研究,儘快出台內地與港澳間的區域合作和衝突法,以解決日後三地之間因法制不同而衍生的一系列法律管轄權和衝突等問題,理順大灣區的法律環境,為大灣區長遠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構建更廣泛的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立法協作機制,共建灣區法治環境;建議廣東省對省內9市的法制工作進行整體的謀劃和協調,引導立法方向和安排,避免相互之間形成較大的立法差距。同時,借助港澳成熟的立法經驗,尤其在經濟發展、創新科技、知識產權保護、城市管理等領域的立法成果,供大灣區廣東省9市參照和借鑒,以構建更廣泛的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立法協作機制,共建灣區法治環境。
三、推動三地金融業的互聯互通,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自由貿易區。建議從法律方面著手,借鑒歐盟的金融市場法律框架,推行單一金融市場通行原則,讓合格的金融機構自由在粵港澳灣區內開展業務,同時通過金融體制的制度對接、監管協調、市場聯通、機構互設、產品互認等方面的大膽探索和政策的重大改革,減少三個關稅區之間人員、貨物、服務、資金等要素的管制措施,推動灣區內資本市場開放和資金的互聯互通、自由流動,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自由貿易區。
資料來源:2019-3-9,濠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