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是全球趨勢,為配合綠色出行的社會生活方式,澳門近年大力推廣普及使用電動車。但在電池標準及充電等政策配套、使用環境的規管卻處空白,影響電動車的普及與綠色出行的落實。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建議,政府首要制訂環保車業發展統籌規劃,完善法律法規配套,利用合適閒置土地建公共停車場,完善電動車使用環境。
法規配套仍空白
雷民強指出,據交通局資料顯示,截至去年第三季,本澳電動車共計三百三十七輛,其中摩托車和汽車分佔七十四輛和二百六十三輛,與本澳約二十三萬九千的註冊機動車輛相比有較大差距,對改善本澳道路空氣污染的作用非常有限。
他認為,本澳電動車普及程度不足,主因在電池標準及充電等政策配套、使用環境規管仍處空白,不但在街道及公私停車場的充電配套不足,針對車輛財產保險等政策配套等欠缺,且不少充電接口、充電時間等標準存在差異。
勉企多購低排車
現時有企業主動購置低廢氣排放的電動車來取代高污染高油耗車輛,雷民強認為此舉是企業負責任表現。但相關企業及車輛數量不多,意味着存在購買困擾,如車型種類選擇少、稅費豁免不夠等。建議針對全球汽車產業走向智能化和電動化發展,與本澳實際交通狀況、城市環保建設等並行研究,參考其他國家、地區的方式,制訂電動車發展及階段規劃,完善法律法規,優化交通行業生態。同時應加大公私部門採購環保電動車,累積使用經驗及數據,實現政府的環保責任。並鼓勵更多企業主動購置低廢氣排放的電動車來取代高污染高油耗車輛,承擔更多的企業責任。另外建議政府利用合適的閒置土地建設更多裝設充電設備的公共停車場,為居民使用電動車提供更多便利條件。
資料來源:2019-04-01,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