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濟局協調「澳門通」在街總辦事處設駐點,協助商戶安裝登記服務。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表示,由3月8日至12日成功登記130宗,他希望政府推動電子支付平台在安裝時間上保證趕及消費卡使用期限。長遠而言,在本澳金融管理制度上,政府要鼓勵電子支付「大有大做,細有細做」,讓小規模的平台有機會發展。
雷民強表示,街總安排 4個辦事處讓有興趣商戶申請辦理澳門通,由3月8日至12日,其中3個辦事處合共處理213宗個案,成功登記130宗,沒有成功申請的個案主要是未有帶齊文件所致。他指出:申請商戶規模以小、微企為主 (6人以下),普及性及消費力都較低,但本澳小、微企支撐著澳門社區經濟,以及中下階層勞動市場,倘若他們的經營未能等及支援而結業,社會及經濟穩定性會因而降低。
冀保障裝澳門通趕及消費卡推出
街總上星期對1000多家商戶進行調查,均認同政府推出的經濟援助措施,尤其3000元的消費卡對恢復社區經濟有一定幫助,商戶亦較關心抽佣的問題;亦有商戶提出過去希望安裝「澳門通」,但礙於申請手續流程不清晰,以及在經濟市道較差的經營環境下負擔不起手續費,為節省成本,很多惟有放棄。
「因為政府承諾今次消費,是百分百回到商戶手上,所以(商戶)申請意慾很高。」他表示,儘管如此,同時亦出現新問題,因為澳門通的宣傳較傳統,未有落到實處,故較多商戶不知道去哪裏申請有關服務,並擔心申請安裝時間趕不上5至7月的消費期,錯失商機,希望政府推動相關公司在安裝時間上保證趕及消費卡使用期限。
可對不同金融規模設定不同門檻
最近5年,內地電子支付發展迅速,變相推動本澳的電子支付發展。他認為,經濟援助措施要快速處理,政府選擇「澳門通」推動消費卡是合適的,未來政府要多考慮如何鼓勵電子支付發展,包括技術發展及市場發展,「不需要資助科企研發,反而要在法律法規上作相應配套。」
牌照的應用上,他認為,小、微企一直被遺忘,政府在市場整體策略上,要在法律上制訂更好的金融制度,而不是一刀切。目前,本澳支付平台類近銀行的金融牌照,申請門檻高,阻礙澳門電子支付的金融發展。在本澳金融管理制度上,政府要鼓勵「大有大做,細有細做」,設法汲納澳門60多萬市民使用電子支付平台,就不同金融規模設定不同門檻,繼而出現合併、併購,大平台同小平台進行合作,讓小規模的平台有機會發展。
雷民強例舉,內地學校可應用電子支付讓學生在校內消費,大學在設立電子錢包方面亦有自己一套支付平台,可同時繳交用膳、電費、水費,「做到幾大就將門檻設高。」
資料來源:2020-3-16,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