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質量問題多年來備受批評,其中氹仔湖畔大廈、石排灣業興大廈經屋甩磚問題持續多年修修補補仍未解決,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梁鴻細促請當局加快《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立法程序,並建議針對大廈設施需要整改時,要凍結保修期直至完工驗收合格;他又指目前本澳工程中的興建「文件記錄」有待改善,而一些記錄性的驗收報告文件對未來遇上質量問題也便於追溯源頭和責任歸屬。
梁鴻細表示,早前氹仔經屋牆身瓷磚剝落,廉署在這方面工作付出不少心血,但礙於專業範疇不同,他們在開展調查時難度大亦可理解,如要深入調查則需要一些資深的土木工程等專業人士介入協助。 經屋質量出現問題牽涉面廣,是設計時選料不適當?又或承建商用料不當、施工水平不佳,抑或監管者提示下未作出糾正所致?若屬實,應當追究並作出處罰;若非工作質量問題,當局應汲取經驗教訓,避免重蹈覆轍。況且,本澳目前仍未有「施工和驗收標準」的準則,在該方面應盡快完善;施工人員方面,若果他們的工藝有沒得到嚴格把控,對工程質量也會有一定影響。
身為工程師的梁鴻細又指,湖畔大廈「甩磚」可能由於溫差大所致,而牆磚與牆體間的黏結劑黏合力亦不足,他建議重鋪磚牆時注意牆磚大小和黏結劑等,在重鋪期間應多作比較,若「貨不對辦」,應重新選擇其他材料施工,又或應用其他良性方案。梁鴻細又稱,有業主希望改用較細小瓷磚,又或改用油漆批盪替代瓷磚,都可以透過召開業主大會解決有關問題。
保存興建文件驗收記錄便追溯歸責
梁鴻細指出:湖畔大廈及業興大廈建築保固期已過,維修責任落在小業主身上。瓷磚剝落不牽扯到大廈結構問題,若過半數業主表決同意就可以動用維修基金維修。
他說,「保修期內已經出現建築質量問題,建築商維修進展緩慢,拖到保修期結束,保修期過咗,佢個責任就變得冇咗」。對此,他建議首先可延長公共房屋的保固期,其次當建築質量出問題時,可凍結保修期至解決問題且驗收合格為止,才繼續計算。
他續稱,現時土木工程中的興建「文件記錄」是殘缺的,如一些驗收報告等。他舉例說,工程完工後的「記錄報告」對後期遇上質量問題要開展工程調查會起到很大作用,以及每項工程達標後應有相關負責人簽署證明文件等,有了這些「記錄報告」,可便於追溯問題源頭和責任歸屬。
籲修法延長保固期保障業主安全權益
另外,對居民影響更嚴重的樓宇安全,如結構及地基等問題,梁鴻細建議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草案的細則內容,參考內地、台灣及香港相關標準,將樓宇結構及地基的保固期由10年延長至15或25年,保障業主權益及安全。按現行法律,大廈若處於保質期,承建商需要無償保養維修。惟不少公屋住戶質疑有承建商刻意拖慢維修進度,導致保質期過後,住戶要自行承擔相關費用,「有苦說不出」。
因此,他建議在草案中「大廈其他施工部分及設施」的5年保修期內,居民若需修葺整改時,可凍結保修期直至完工及驗收合格,以防承建商逃避責任。如此,不論公屋還是私人樓宇的質量均得到保證。
資料來源:2021-5-26, 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