氹仔運動場圓形地日前發生奪命交通意外,引起坊間熱議。當中社會有意見質疑,代駕服務在本澳是否有法可依,認爲值得探討。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兼街總社事委主任張淑玲表示,代駕服務作為本澳新興行業,目前缺乏專門制度規範,包括車主和代駕者之間的關係、代駕司機是否需要特別考牌、過往駕駛行為是否良好、一旦發生事故由誰承擔責任、營業車輛是否具安全規範、賠償的責任應由何方承擔保險等,均欠缺清晰而具體的標準。建議當局藉此機會檢討本澳代駕服務的相關規範,盡快填補法律空白,保障車主和代駕者的權益之餘,亦有助權責部門進行管理監督。
現有法律追責存疑
張淑玲表示,近年治安警致力打擊酒駕、醉駕等違規行為,讓“代駕”行業隨之應運而生。由於本澳目前並沒有專門規範代駕服務的法律,也不適用於《勞動關係法》的監管範圍。過往,曾有居民就代駕服務的勞動關係問題,向行政當局查詢,獲得的回覆是代駕服務純粹為購買一次性服務,並非屬勞動關係。因此,一旦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代駕公司、代駕司機和客戶之間的爭議根本沒法說清,權益得不到相應保障,法律責任更難以追究。
她指出,車主和代駕公司一般為口頭協議的委託關係,事前卻甚少會“白紙黑字”訂定合同,當產生刑事或民事責任時,舉證會存在相當困難。再者,意外涉及賠償金額的責任,應由何方承擔?是車主抑或由代駕公司或代駕者負責?如今次氹仔運動場圓形地的奪命交通意外,代駕者在提供服務期間出了事故意外,導致財產損失和人命傷亡,現有法律是否能夠追究涉事公司或代駕者的責任?這些都是社會非常關心的問題。
規範化保雙方權益
針對代駕服務應否進行制度化規範,張淑玲認為當局應藉此機會檢討本澳代駕服務的相關規範,並參考其他周邊國家、地區的做法,研擬是否需要立法或制訂“代客駕車服務行業的管理辦法”,包括代駕公司的登記制度、代駕司機是否需要特別考牌、過往駕駛行為是否良好、車主和代駕者之間的關係、一旦發生事故由誰承擔責任、營業車輛是否具安全規範、賠償的責任應由何方承擔保險、用車規範、收費標準等應形成制度化規範,釐清法律責任,相信可保障雙方的利益。
資料來源:2023-3-27,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