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當局擬待內港南雨水泵站及下水道工程第三期竣工後,亦即二〇二五年年中,方才決定築堤或興建內港擋潮閘與否。立法議員、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表示,屆時再籌劃防水基建只會耗費這兩年的時間,一拖再拖始終無濟於事,認為當局可合理運用時間,於此期間可著手研擬築堤的可行性和搜集各項數據,並在成本和效益之中取得合宜的平衡,留待社會大眾綜合考量各種因素,作出最終決定。
長遠上,他認為築堤能夠一勞永逸地解決水患問題,提議當局可將築堤模型放在仿真模擬作測試和評估,並設置各項參數來模擬各種天候狀況去試行,並擬定環評報告,審慎考慮加高堤圍方案。梁鴻細點出築堤較興建擋潮閘優勝之處,在於無須與鄰近城市商討海域事宜,省卻不少各方協調的程序,只須就填海有關的海域向中央提交使用申請便可;加上興建擋潮閘在日後管理上還要與鄰近城市協作,操作上未必能臨急應變,更別提後續或面臨的泥沙淤積、疏浚等工作。他也深信,只要當局將有關計劃和一系列數據和後續的社會效益等資料悉數呈現,中央應會儘快協助處理審批流程,屆時根治內港水患將指日可待。
他續指,當局不應將治水重任全押在內港南雨水泵站及下水道工程上,無可否認,內港南雨水泵站及下水道工程在防範水浸上能發揮一定作用,但它終究是治標不治本,僅是短期舉措,危急時刻未必能發揮關鍵作用,加上現時極端氣候頻現,充斥各種不確定的天候因素。梁鴻細強調風暴潮或會疊加天文潮,對民生的危害程度不容小覷,像近年的「天鴿」、「山竹」襲澳,若築堤能建成可能成為護城屏障,因此當局應痛定思痛,凡涉及民生基建,理應施予最大保護度,以最高規格應對,務求解民所苦。
不論當局將來採用何種方式治水,工程歷經數年是在所難免的,亦會對內港碼頭的營運造成影響,為此他促請當局可預早就碼頭業界的搬遷事宜,進行階段性的協商和討論,確保屆時治水工程不受耽擱。
資料來源:2023-4-22,正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