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緊經屋申請收入和資產淨值上限,新的收入上限下調約百份之七,下限則維持不變,而資產上限亦下調逾一成。坊間有不少意見認為,有關調整可能會令部份市民失去申請經屋資格,促政府加快夾屋的建設,填補市民置業需要。
特區政府公報昨日行政長官批示,調整經屋申請入息和資產上下限規定。新的收入上限下調約百份之七,其中一人家團每月收入上限三萬五千六百五十元,二人或以上家團每月收入上限七萬一千三百一十元。一人家團每月收入下限則維持一萬二千七百五十元,七人或以上家團亦維持三萬七千三百元。
申請經屋的資產淨值上限,一人家團一百一十二萬二千二百元,二人或以上為二百二十四萬四千四百元,均下調約百份之十點五。
政府之前表示,今年內料有五個經屋項目“開隊”,明年計劃再推出五個經屋項目,初步統計十個經屋項目涉及逾萬個單位。根據最近一期即二零二一年的經屋申請確定排序名單,當年共接獲一萬一千七百多份申請表,有四千五百多份申請未能成功上樓,大部份是個人申請。
對於政府收緊經屋申請收入和資產淨值上限。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倩文稱,新經屋法規定市民在上樓前仍需作資產和收入申報,現時調整或會引致最近一批輪候經屋隊伍中的部份市民失去資格。她又相信有關調整會讓五階梯房屋政策的人群有更清晰的區分,建議政府加快落實經屋恆常性申請和有序建設夾屋,讓市民按自身需求置業。
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稱,新經屋法規定經屋不具投資屬性,市民購買意願或會減少,相反夾屋則保有出售權,吸引力較大,相信亦是政府調整的原因之一。他稱,夾屋售價因應經屋和私人樓宇而訂,現時下調經屋的收入上限,變相亦下調夾屋的准入門檻。
議員梁孫旭認為下調上限讓原本符合資格申請的市民減少,被排除的市民只能申請夾屋,但現時夾屋不論規劃或定價等均未清晰,變相減少市民置業選擇。
資料來源:2023-9-19,現代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