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B06 | 澳聞 | 2014-12-17
【本報消息】群力智庫昨發表“澳門毒品犯罪研究報告”,指出自○九年實施《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後,近三年本澳毒品犯罪個案和人數持續上升,認為新“禁毒法”的執罰力度減弱,阻嚇力不足,新不如舊,倡盡快修法加強執法及判罰力度,推行強制驗毒、戒毒,販毒按數量及毒品危害性分級判刑,徒刑和罰金並科及每年定期檢討等。
涉毒案升逾五成
發佈會昨日下午三時半假該會高士德會址舉行,由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陳家良、會員陳妙芝主持。陳妙芝表示,本澳沒有死刑和終身監禁,被國際販毒集團視為犯罪成本最低的地區,甚至有國際販毒集團在澳門高級酒店開設“毒品飯堂”,進行各類毒品交易,本澳成為跨境販毒的中轉站。
她亦說到,新“禁毒法”實施後,本澳涉及毒品案的宗數及人數均有上升趨勢,由一一年至一三年期間,毒品案由一百八十八宗升至二百八十八宗,升逾五成;被拘留人數由二百二十七人升至五百○四人,翻升一倍。
社會對新“禁毒法”不盡滿意,多批評新不如舊,連執法部門亦坦承新法有缺陷,要求修法聲音此起彼落。群力智庫比較兩岸四地法律情況,指出現存執法及刑罰的問題。
判刑輕阻嚇力低
陳家良表示,新“禁毒法”將販毒刑罰由八至十二年改為三至十五年,無論是最低刑罰和平均刑罰都較舊法低,造成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案件判罰均比舊法輕,毒品犯罪成本降低,減少打擊和阻嚇力度,變相鼓勵毒品犯罪活動。
他建議政府修法,按販毒的數量將刑期分兩級,少量販毒罪可判處三至八年刑期,其餘大部分犯毒者則建議判處九至十五年刑期,認為此舉更具打擊及阻嚇作用。恢復徒刑和罰金並科制度,加重販毒成本。
他亦建議,參考台灣法律,按不同毒品危害性分級判刑,既讓公衆易識別那些為一級毒品,認識不同毒品的危害,起宣傳教育作用;亦可加強阻嚇作用,凸顯刑罰公平性。因應新毒品層出不窮,建議當局引入每年定期檢討,以提高修法的靈活性。
青壯年吸毒嚴重
按社工局戒毒復康處資料,去年錄得六百○九宗求助個案,本年首九月共五百六十七宗。吸毒人士以男性居多,年齡集中四十五至五十九歲、廿五至廿九歲、二十至廿四歲,分別佔總數百分之廿三、十九、十八。數據顯示青壯年較少年吸毒情況嚴重,但現時學生宣傳充足,對在職人士和家長的宣傳則有待加強。建議在家長會時加入有關濫藥吸毒的公民教育,讓家長可發掘家中隱性個案。
他並指出,現時欠缺吸毒者的職業劃分統計,建議當局調查時應一併瞭解吸毒者職業,以便日後針對相關群體宣傳禁毒;政府可加強與企業合作,預防員工吸毒;並設立展覽教育館,加入有關愛滋病訊息,以便大衆瞭解吸毒危害。
廿四小時通關在即,社會估計潛在販毒及吸毒者北上濫藥方便,案例會增加,建議政府與內地警務部門加強合作,聯合行動,搗破毒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