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佈《無線寬頻系統─WiFi任我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發現前電訊管理局在“WiFi任我行”的規劃根據、營運服務的監管、無線接入點的安裝及結算等方面都存在顯著問題。
審計報告發現前電信管理局在八次採購中,其中有六次出現無線接入點的實際安裝數量較合同規定為少,但未有執行安裝的廿五項服務仍獲全數支付,涉及金額42.2萬元。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指出,由於合同沒有列明價金調整的條款,即使局方要求減少安裝,但仍須全數支付金額(即並非安裝多少、支付多少),有關做法顯然不合理。反映局方未有正視合同缺陷的問題,導致特區政府自二00九年開始不斷消耗金錢,浪費公帑。
陳家良認為事件值得其他公共部門引以為鑑,希望郵電局汲取是次經驗教訓,在未來的合同中應詳細訂明給付內容及價金的計算方式,尤其存在不確定因素時,應引入金額調價機制,避免訂定固定價金,而令自身陷入進退失據的困境。
另外,對於審計報告批評最少人使用的廿個 WiFi服務點,超過一半是政府場地、博物館及展覽館,平均每月最多一百七十八人使用,成效未如理想。陳家良指出,在一百八十三個WiFi服務點中,“口岸及旅客詢問處”及“澳門世界遺產主要文物點”僅佔十個和十一個,反而政府及公園等居民常往場所的比例多達七十六個。他認為,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每年接待逾三千萬人次的旅客,相關服務點的分配比例明顯不合理,質疑當局在設點上缺乏針對性,導致服務成效大打折扣。他促請當局必須釐清現時計劃的主要服務對象是旅客抑或是居民,才能因應實際使用情況作出客製化的調整,同時應削減使用率低、人流偏少的服務點,避免造成資源浪費,維護特區政府整體利益。
他建議當局在推動「WiFi任我行」的建設上,營運模式應逐步由政府轉移至市場化經營,推動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與私營機構合作,以減輕行政當局的財政負擔,同時應加入商業元素,藉此優化中小企的宣傳渠道。建議可參考藍色大街及北區WIFI街的成功經驗,在舊區和旅遊熱點擴展WiFi覆蓋範圍,協助社區商戶融入互聯網發展業務,使澳門打造成特色的電子化商城,促進社會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