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關注電訊特許資產分配問題,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表示,政府從沒公布電訊營運商因使用特許資產所繳交的費用由誰收取,澳門電訊對特許資產有管理權有絕對優勢,對其他電訊供應商不公平,澳門電訊都應付費。
雷民強表示,其他電訊營運商在特許資產的使用方面,成本不輕,削弱競爭力;倘要市場健康發展,各電訊營運商在成本計算上必須一致。「政府都未公布過過去(特許資產)管理上向其他電訊營運商收取的費用,最終是政府抑或澳門電訊自己落袋?」他質疑,倘澳門電訊對此向其他人收取費用,自己都應付費,不能因其進行管理而不需要支付,否則會窒礙通訊競爭發展。
他指出:市民普遍認為電訊服務「間間都差」,有盲點、上載及下載的頻寬不對稱、某些地區的網速慢,大型活動、人流密集的地區如是,政府有責任解決相關問題,在實際上應監管營運商提供優質服務。
澳具條件跟內地同步發展5G 郵電局早前稱計劃整合電訊法律法規,雷文強認為,目前對有關電訊管理、服務公司在管理上不完善,尤其在技術發展部分更是空白,以4G為例,澳門是兩岸四地最後運行4G的地方,商業企業賺取最多利潤,政府又缺乏監管,令社會要用輿論壓力迫使商業機構作為,是不合理的。
他表示,《電信綱要法》要盡快修改,在技術發展標準的內容上明確條款及角色,不能放任電訊公司的技術發展、收費發展,甚至在服務質量上較少罰則;政府在電訊業長期都缺乏整體規劃,2G頻譜未釋放,應考慮將2G頻譜回收,停止服務,讓4G質量提升。而5G的發展上,澳門有條件同內地同步發展,緊隨中國內地的5G頻譜發展及應用。
電信管理局及郵政局合併成郵電局,雷民強認為,該局需加入新的職能,除電訊、通訊上的發展外,還應協助政府推行「科技施政」。目前不少政府部門有專線、數據中心,但欠缺一個部門在整體部門之間擔任統籌、協調角色,形成各自為政;他建議參考香港的創新及科技局,設立控制中心、應用中心支援相關部門,避免重複投入資源。
資料來源:巿民日報,20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