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交通廳於世界盃期間截獲酒駕共有廿四宗,佔今年上半年酒駕數目約一成七。群力智庫副理事長張淑玲指出,近年不少駕駛者因警方截查車輛或發生交通意外,被揭發酒駕醉駕事件。由於現行刑罰過輕,尤其可採用罰金代刑,讓社會產生「有錢可解決問題」的錯覺,建議政府盡快對提高酒駕、醉駕及毒駕等處罰,先行抽出諮詢及斬件立法,以免因受爭議的內容而一併「攬炒」,拖慢修訂進程。
據治安警察局近日公佈,在世界盃期間(七月九日至十五日)截獲酒駕共廿四宗,佔今年上半年所截獲的酒駕數目約一成七,情況不容忽視。她表示,雖然今次為期七天的巡查行動成效不俗,但長遠來說,修改現行法例才是根本解決問題的最佳處理方法。她指出,現行《道路交通法》規定,酒駕、醉駕屬刑事罪行,但由於法院判案時往往以罰金代刑,違法成本過低,令部份醉駕者心存僥倖;加上社會對酒駕、醉駕的重視程度不高,即使犯上交通刑事責任,亦可罰款了事,對違法者起不到阻嚇作用,亦難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對坊間一直質疑現行相關刑罰過輕,她引述香港酒駕或醉駕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內地方面,如牽涉醉駕將馬上拘留十五日,並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相較之下,本澳對於現時酒駕醉駕的刑罰實屬輕微,初犯者只需處罰二千元至三萬元,或最多禁止駕駛兩至六個月,若科處之徒刑不超逾六個月者,法律容許可以相等日數的罰金代刑,根本難以對醉駕者產生較大的威嚇。
雖然上月政府曾就提升酒駕、醉駕、毒駕等現行法例的罰則進行公開諮詢,惟社會對倍加「牛肉乾」的爭議最終一併擱置。運輸公務司長羅立文亦曾公開表示無意分拆內容斬件諮詢。她認為,此舉無疑拖慢修法進程,使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近日醉駕事件接二連三發生,進一步突顯了修法的急切性,因此,她建議政府應重新把提升酒駕、醉駕及毒駕處罰等社會具有較大共識的內容,先行抽出諮詢及修法,以阻遏歪風蔓延。另一方面,政府應盡快取銷以罰金代刑的制度,除了要提高量刑外,當局亦應加強管道宣導正確的道路駕駛意識,對累犯者應強制修讀駕駛改進課程,通過宣傳教育和較其他地區更嚴厲的刑罰,「雙軌並行」打擊酒駕、醉駕或毒駕,這樣才能有效防止和減少交通意外頻生,保障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資料來源:華僑報,201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