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新的士法》)距離生效不足1個月,然而有關攝錄系統安裝等硬件配套、日後管理費用等問題,政府仍沒有確切回覆,做法不但令業界感到憂心,亦難以保障司機、乘客雙方的合理合法權益。群力智庫常務理事徐承康促請政府盡快釐清相關內容,並做好宣傳及普法工作,完善立法統籌機制,減少新法實行的灰色地帶,令所制定的新法有更堅實的民意基礎,執行更暢順。
徐承康表示,《新的士法》即將生效,然而問題叢生,其中尤以安裝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錄音及錄影設備事宜最受關注。當局雖稱會就相關設備安裝展開招標程序,但按此進度,全澳1700部的士勢必難以同步配合新法實施,期間若遇上乘客投訴,應該按新法抑或舊法處理?另外,有關設備安裝及資料保存與管理費用承擔孰誰亦未有明確答案。
他指出︰新法中雖有列明按補充法規生效後18個月內安裝有關設備,但尚未有提及新舊法如何銜接。他建議,政府應就此設立緩衝期,直至全澳的士裝配齊備,同時建議有關裝配維修費用亦應由政府承擔,如此該系統標準、程序安裝,乃至日後資料上傳、儲存管理等才可作出頂層規範。長遠而言,不但令的士回歸公交屬性,其相關運行狀態、個案、車流方向等數據,亦會成為智慧城市最基礎的建設之一,能夠通過科學手段既便捷居民及旅客出行,為澳門道路交通邁向智能、快速、綠色及安全鋪路。
此外,由於相關補充法規仍未出台,包括車資制訂、的士准照持有人的權利及義務,以及的士駕駛員的考核內容及方式。他促請政府盡快出台有關補充法,以配合新法的實施,讓的士司機有法可依,亦讓居民共同監督,保障乘客權利及安全,營造健康、公平的公共交通生態。
綜合而言,徐永康認為事件因政府早前沒有向公眾交待工作執行時間表,導致業界及居民缺乏資訊而憂心忡忡,反映政府部門欠缺全方位的遠見,整體規劃不足,行政效率著實有很大的提高的空間。他建議行政與立法機關必須有緊密的溝通和合作,設定立法至法律生效的確切時間表,並應估算列明緩衝期及操作方式,以便執行機關做好充分準備,配合新法規範實施,避免因配套措施準備不足,在主客觀條件未成熟下推動法律倉促而行。這不單止會令司機乘客無所適從,執法時亦會枝節叢生,同時亦會有礙宣導籌劃,難以全面保障居民及旅客的合法權益。
資料來源:市民日報,20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