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來本澳發生數宗火警,引起居民對消防安全的關注。群力智庫理事、社區消防安全主任梁彥邦表示,舊式樓宇在消防安全系統及設備方面普遍缺乏安裝或維修保養,容易造成公共安全隱患,而礙於現時的法例,無法有效處理及進行執法工作,期望當局能夠加快《消防安全規章》的修改立法程序,加強消防當局的主導、執行及監督權力,改善本澳的樓宇消防安全,使居民的生命財產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現行防火規章法律滯後
梁彥邦指出,本澳舊式樓宇多達四千多幢,由於當中大部分缺乏業主會進行規管,在消防方面的問題普遍凸出,例如消防系統、消防喉管等缺乏安裝和維修保養,走火通道、防煙門的設計及通行情況不佳等。然而,礙於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法例已沿用超過二十五年,不但法律滯後,且沒有賦予消防局相應的執法權,加之其對95年前生效的樓宇無法規管,造成執法上的空白,導致消防局在相關問題的執罰和規管上失卻話語權,往往只能依靠勸籲,難以起到實際阻嚇作用,大體上仍是必須依賴大廈管理實體自覺執行,形成「無解」的難題。
梁彥邦表示,大廈消防安全關乎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相關權責歸屬和分配不當,不但影響當局執法,一旦有火警發生,更會對救火工作形成延誤和阻礙,造成人命傷亡和財物損失,後果嚴重。過往本澳亦曾發生過有大廈火警時因消防設備出現問題而延誤救火時機、造成火勢進一步蔓延的情況。
權責歸屬分配不當影響執法
他建議,當局一方面必須加快修改《防火安全規章》的立法程序,填補法律上的空白和漏洞,賦予相關權責部門更大的主導和執罰權力,以便監管;他亦認為政府有必要對本澳大廈的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排查,檢測當中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即使相關所涉大廈屬私人地方,若對公共消防、衛生等造成威脅,亦宜介入處理。同時當局應完善大廈消防通道規劃,制定消防預案,進行各種情況的預習,提升消防部門救災時的應急協調能力,免致延誤。另一方面,他亦建議當局應加強宣傳公共防火意識及逃生教育,加強社會對消防安全的重視,從而推動大廈及社區內的消防設備、系統、設計的完善,減少社區安全隱患和潛在危險,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資料來源:2020-6-4,正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