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早前公布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立法議員何潤生表示,諮詢報告反映公眾對於都市更新推動的認可和必要性,但目前都更工作仍處於持續收集社會意見、凝聚社會共識的階段,如何保障利害關係人的同時,降低政策執行上的阻礙,仍然是當局必須解決的問題和目標。他並希望另一份澳門都市更新研究顧問服務報告要盡快完成,隨後便要盡快推動都市更新立法等工作,更關鍵是要訂出都市更新的時間表和目標,否則非常憂慮工作會再拖延下去。
民意認同建徵購補償救濟措施
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中,收到部分意見明確支持政府加快推動都市更新,並認為要盡快立法;而居民對業權百分比的劃分標準意見不一;意見普遍認同設立徵購制度,認為有必要建立包括徵購補償及救濟措施等完善機制,確保制度能保障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有意見認為要設定都市更新工作的期限等等。
何潤生表示,都更諮詢總結報告中,居民對都更的目標、原則等方面都沒有表達不同意的意見,反映公眾對於都市更新推動的認可和必要性,但有關報告有不少內容只屬於框架性,例如關於都市更新的範圍、標準等具體問題,相信仍需等待澳門城市總體規劃出台後,才能作進一步訂定和落實。
宜增容積率減業權人經濟負擔
他指,目前都更工作仍處於持續收集社會意見、凝聚社會共識的階段,合理保障居民權益方面屬於首要工作,特別對於補償方案、置換問題、徵購制度、重建業權百分比等問題,都是居民特別關注的焦點,但對於上述問題居民存在不同取態和見解,是明顯的分歧,所以政府除要繼續聽取居民意見外,在將來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都是考量的條件之一,如何增加啟動都市更新的誘因,對於保障利害關係人的同時,降低政策執行上的阻礙,仍然是當局必須解決的問題和目標。
何潤生又提到,鄰近地區有關都市更新都有經驗供澳門借鑑,在本澳開展都市更新時,可訂立適當合理的容積率以增加樓宇高度,減輕業權人的經濟負擔,有利推動都更的落實執行。而對於人口密度已經較高的地區,則可以考慮利用增加的容積增加更多公共設施,包括停車場、社區設施等,同樣達到提高居民生活質素的目標,在公共利益和鼓勵居民重建之間取得平衡。
另外,何潤生表示,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由行政法務司負責,但運輸工務司同時正進行另一份澳門都市更新研究顧問服務報告,後者仍未完成,據了解更分成多個階段進行,兩份報告有重複的地方,亦有不同的切入點,希望兩份報告作出配合。他更認為澳門都市更新研究顧問服務報告要盡快完成,隨後便要盡快推動都市更新立法等工作,更關鍵是要訂出整體都市更新的時間表和目標,令各個環節的工作緊密配合,否則非常憂慮不同工作會再拖延下去,再重蹈過去舊區重整逾10年都未能開展的情況。
資料來源:2020-6-16,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