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本澳有長者因家居噪音問題發生爭執,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表示,因噪音而引起的不必要衝突,應從公民教育、鄰里關係方面加強宣傳,解決問題。
梁鴻細表示,目前《噪音法》沒有規範非監管時段發出的生活噪音,而鄰近地區亦不時出現噪音影響鄰居而發生打鬥事件,當局可從公民教育及鄰里關係著手,向居民多宣傳互相理解,妥善處理問題。
《2019年澳門環境狀況報告》反映,2019年噪音投訴有9422宗,與2018年同期比較增長1.3%,投訴個案最多的類別包括談話及喧嘩、音樂及卡拉OK、室內裝修等。
對於目前法例規定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9時不得在住宅產生噪音,否則罰款1000元至2000元,被問到罰則是否過低?梁鴻細認為,目前投訴一般由治安警處理,當警員到現場後,很多居民都遵守治安警的勸喻,較易解決寧靜時段的噪音問題,很少需要處罰。「如能做好宣傳教育,以致執法方面能做好,居民將心比心,做好公民教育,解決的情況比較理想。」
可借鏡研究規管低頻噪音
他又表示,目前政府正研究低頻噪音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其他地區開始有相關條例出台,澳門可參照相關地區研究低頻噪音對居民建康的影響,從而更好修改《噪音法》中缺少對低頻噪音方面的規管。
低頻噪音一般是指頻率在200赫茲以下的聲音,常見的音源主要來自電梯、變壓器、高樓水泵、中央空調、交通噪聲等。梁鴻細表示,使用減少低頻噪音的器具可降低對居民的影響。
至於工程噪音方面,他表示目前基本上工程單位都遵守相關規定,對工程界的指引亦較清晰,較少違規情況,澳門有很多工程會就噪音進行監測。
資料來源:2021-2-18,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