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六一”兒童節到來,群力智庫副理事長張淑玲關注本澳兒童權益保障,指本澳不時發生損害兒童權益的事件,例如家暴、兒童性侵等;建議政府首先應從事前保護着手,構建全面聯防屏障,盡量預防或避免同類侵害事件發生;從立法層面加強保障兒童權益,建議構建專門法律制度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尤其加強兒童性侵的罰則,全面提升兒童及青少年保障。
張淑玲指兒童是社會未來,每位成年人都有責任保護兒童健康成長,惟本澳不時發生侵害兒童權益事件,近年更有上升趨勢。引述保安當局資料指,今年首季對兒童性侵犯案件共有九宗,較去年同期增加四宗,上升八成,值得社會警惕和關注。雖然犯案者最終難逃法網,惟性侵對兒童身心健康帶來難以彌補的傷害,更甚者或影響一生。
特區政府十分關注兒童權益工作,於二○一六年十一月設立“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協助關注和維護婦女及兒童應有的機會、權利及尊嚴。惟目前“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推動落實的各項政策措施,更着重在兒童的福利及服務方面。另一方面,本澳現時保障兒童的相關法例比較分散,主要有《兒童權利公約》、《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零散分佈於《民法典》、《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當中。
屢見侵害早預防
鑑於兒童權益受損的事件屢見不鮮,一方面反映居民對維護兒童權益,以及兒童對維護自身權益意識不足,折射在法律制度層面對兒童的保護有所缺失。
張淑玲強調,對於侵害兒童權益的事件,法律僅是最後的懲處手段。侵害令受害者留下難以磨滅的創傷,因此認為更應從事前預防方面着手,構建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全面聯防屏障,杜絕同類侵害事件再次發生,建議尤其加強家校合作,培養法律意識,從小開始性教育,教導小童認知性別差異,灌輸自我保護意識、危機意識和求助技巧等。政府除重視兒童福利及服務外,同時應增強對兒童權益保障的政策支援,考慮與社團合作加強宣傳保護兒童權利,提升社會對兒童權益的認知和重視。
針對本澳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較為分散,張淑玲建議政府參考內地,研究為維護兒童權益制定專門法律法規,構建完整、全面、具體兒童權益法律體系,加強對兒童侵害行為的罰則。
資料來源:2022-6-1,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