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審計報告揭露內港北雨水泵站因部門各自為政及粗疏大意,導致排澇標準不足,本澳治理水浸能力再受社會關注。立法議員梁鴻細建議考慮由1個部門負責排澇工作,若果仍要分成兩個部門去做,應該共享資訊和統一標準。梁鴻細又促請政府在內港南雨水泵站工程施工的同時,應同步敲定建擋潮閘抑或建堤圍,並開展各項前期準備工作,而不是等待內港南雨水泵站建成,由下屆政府上任才決定是否建擋潮閘。
就審計報告指內港北雨水泵站排澇標準不足,僅能應付10年一遇的降雨強度。梁鴻細表示,內港北作為澳門半島最低點,排水非常重要,市政署曾解釋可以加大水泵的排水能力,故內港北雨水泵站的排水能力有條件加大,期望該泵站排澇能力可以進一步提升,以回應20年一遇的排澇標準。而內港南雨水泵站2025年才完工,他相信有關工程完工後,整體內港排澇能力才可以得到提升,但現時處於施工階段,最近連場暴雨下,內港南一帶都出現水浸,他希望施工單位要作臨時排水措施及增加排水泵,補足因為施工而影響的排澇能力,暫時解決暴雨帶來的水浸問題。
倡供排水工程統交一部門負責
對於跨部門排澇工作各自為政,梁鴻細表示,雖然政府正就跨司協作在行政改革方面想辦法改善,現時供排水工程由市政署和公建局分管,他建議考慮由1個部門負責,若果仍要分成兩個部門去做,應該共享資訊和統一標準,尤其通過法律法規將標準統一化,只有把設計標準訂好,所有部門跟隨同一標準,相信不會再出現審計報告指不同部門有不同排澇標準的問題。他又指現行供排水規章的設計標準沿用27年以上,亦有需要更新,特別要結合政府之前進行的防災研究結果,把設計參數和標準提高和改善,同時一併訂立中水應用的標準,為中水應用提供法律依據。
另外,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視乎內港南雨水泵站建成後的效果才決定是否建造擋潮閘。梁鴻細直言,內港北和內港南雨水泵站是為應付暴雨及天文潮海水倒灌造成的水浸,與擋潮閘的功能完全是兩回事,擋潮閘是為長遠應付風暴潮疊加天文大潮的嚴重損害,雨水泵站是中短期措施,擋潮閘是長期措施,兩個措施其實可以同步推進。
政府要釋出防災基建更多資訊
梁鴻細說,當然現在建造內港南雨水泵站工程,不可能同一時間開展擋潮閘工程,但研究和設計工作可以繼續推進,政府因考慮擋潮閘建造成本、維修成本,若果政府不建擋潮閘,應盡早提出另1個解決方案。
梁鴻細進一步指,應對風暴潮只有兩個方案,就是擋潮閘或堤圍,坊間一直提倡在近岸填海,再在外圍建造堤圍,且有不同方案,思路大概都是外圍建堤壩,以應對風暴潮。他強調若政府不建擋潮閘,就應該建堤圍,而建設堤圍牽涉填海工程,一定要通過中央審批,以至水利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進行水利和環境評估,才可以繼續進一步工作,因此堤圍方案事前亦有大量工作要做。他促請政府要向居民解釋現在對防災基建的想法,釋出更多資訊,在內港南雨水泵站工程施工的同時,應同步敲定建造擋潮閘抑或建堤圍,進而提早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資料來源:2023-7-7,市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