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律將於明日(九月一日)起生效,立法議員、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冀當局能進一步公佈仲裁的詳細程序與規章,並促請當局持續加快處理進度和流程,期望每宗滲漏水仲裁案件最終均能做到“滴水不漏”。
公佈仲裁程序規章
梁鴻細表示,《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賦予仲裁機構可介入,專責跟進滲漏水所引起的一系列糾紛,讓問題得到更快捷處理,一舉化解坊間“入屋、檢測、追討”的困難三部曲。與此同時,政府的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仍會持續運作,且檢測結果受上述法律認可,公眾如有需要仍可排期。
他關注當局會否就符合資格者提供司法援助,如為弱勢家庭提供豁免或補助,考量以援助方式著力減輕生活重擔,並冀當局能進一步公佈仲裁的詳細程序與規章,尤其是必要仲裁的通知期,以及每宗滲漏水仲裁案件平均處理時長,當中涉及仲裁設定的期限與通知次數等,構建透明化流程,方便公眾有心理準備,以利選擇適合自身的途徑去處理。
為免責任方拖泥帶水,規避法律責任,他強調現時具備法律效力的機構檢測報告,有助釐清責任歸屬,合理負責或分攤維修費用,加上現時已有不少非破壞式的檢測技術,因此呼籲公眾無須過分憂慮,倘遇上滲漏水情況,應及早積極跟進和配合,幫助公眾建立清晰和正確的認知。
縮短房屋使用年限
梁鴻細提醒居民切勿輕忽樓宇滲漏水的嚴重性,不但造成牆體發霉,滋生蚊蟲,更會令滲漏水範圍擴大和惡化,容易陷入鄰里間的糾紛,長遠更可能縮短房屋使用年限,損人不利己。他鼓勵公眾將心比己,發揮責任心和公德心,不應置之不理,以免有損鄰里和睦。最後,梁鴻細總結,當局宜採取有效的檢視機制,持續加快處理進度和流程,為居民排憂解難,同時期望每宗滲漏水仲裁案件最終均能做到“滴水不漏”,獲得圓滿解決。
資料來源:2023-8-31,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