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日前公布長者公寓使用費及申請評分準則,每月使用費由5410至6680元,首次簽訂協議生效期內可「打八折」。立法議員、街總副理事長梁鴻細表示,收到不少經濟能力不好的長者反映有關費用比較昂貴,他坦言當初政府在政策上宣傳不到位,令不少居民和長者期待長者公寓租金會較低,因此消息公布後不少長者感到不快。梁鴻細期望政府接下來做更多宣傳和訊息披露工作,他並強調長者公寓要與私人市場競爭,必須有優勢,否則較難吸引有一定經濟能力的長者租用,同時政府要根據本澳長者的經濟能力,考慮未能申請社會房屋但經濟水平不足的長者提供居住選擇。
梁鴻細表示,長者公寓使用費「打八折」後的價格會比較合理,但仍收到不少本身沒有收入,依靠養老金、敬老金、政府補貼生活,經濟能力不好的長者反映長者公寓的使用費昂貴。他坦言可能政府在政策上宣傳不到位,不少長者誤以為長者公寓由社工局負責,帶有福利性質,或者會有政府補貼租金,令不少長者期待租金較低,可以讓低收入長者入住。他指當使用費公布後,政府講清楚長者公寓不是福利性政策,對象是有一定經濟能力的長者,若要福利性政策可申請社屋,社屋可照顧窮困的長者,令不少長者因此「唔係咁開心」。
政府可與團體合作助長者租售物業
他說,對於經濟能力有一定水平的長者,相信可以接受長者公寓的使用費,但仍要視乎長者公寓包含甚麼針對長者的特別服務,正如政府過去曾介紹長者公寓將有貼身的醫療配套,包括行政長官曾提到會有洗腎機等醫療系統,方便有需要的長者毋需親身前往醫院。他認為若有很好的醫療配套和社會服務提供,加上設置適合長者的餐飲並提供一定折扣優惠,才能吸引有一定經濟能力的長者,始終市場上5000多元月租能夠租到有電梯的住宅單位,長者公寓要與私人市場競爭,必須有優勢,若長者公寓的服務未能跟上,加上使用費不便宜,吸引力會有一定的影響。
梁鴻細期望政府接下來做更多宣傳和訊息披露工作,特別要講清楚首次簽訂協議3年後,使用費是否仍有八折,否則沒有折扣,使用費將變回原價的5000多元至6000多元,以至根據澳門經濟情況,使用費會否重新釐訂;同時,他希望要清楚交代長者公寓未來提供甚麼特別為長者打造的服務,包括社會服務、醫療服務,以至餐飲優惠等,讓長者考量未來租住長者公寓可享受的配套服務是否值得支付有關租金,從而作出選擇。
另外,社會不少意見希望政府代有意入住長者公寓的長者處理原來的唐樓單位,梁鴻細坦言,看不到現在政府有部門有職能可以協助長者出租或出售物業,為此他建議政府可與專業地產團體合作,及向長者提供更多市場訊息和渠道,讓長者知道現時樓市的情況,及為他們出租或出售本身的物業起輔助作用。
資料來源:2023-10-18,市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