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016-12-19
立法會日前細則性通過“禁毒法”修訂案。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陳家良認同部分修改內容,認為販毒量刑按販賣的數量劃分成兩部分,以八年為界限,以求真正做到“輕者輕判,重者重判”。“吸毒罪”刑罰方面,建議訂定若為二次重犯吸毒者需執行強制戒毒,杜絕吸毒成癮根源。
立法會日前細則性通過“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修訂法案。陳家良喜見當局啟動修法程序,提升“販毒罪”刑期下限,加重“吸毒罪”及數量限制和引入強制驗尿措施等,認為措施具阻嚇力,突顯了當局打擊毒品的決心。
社工局及司警日前公佈今年上半年的青年吸毒數字,反映有下降跡象。
但當局指出吸毒者選擇在自己家、朋友家或酒店吸毒的比例合共超過七成,顯示濫藥趨隱蔽。陳家良認為數據未能反映全部個案,正如當局所說,相信社會上仍有很多隱性個案。當局、學校以及家長皆不可掉以輕心。
有關毒品犯罪問題,過去曾展開研究及提出意見。他建議販毒量刑可按販賣的數量劃分成兩部分,如以八年為界,即少量販毒罪可判八年以下的刑期,而大量販毒者則可判八年以上的刑期,此舉更為公平,真正做到“輕者輕判,重者重判”。
重犯者應強制戒毒
有關“吸毒罪”刑罰,陳家良認同調高刑法可防止青年輕易吸毒。認為除了增加刑罰外,建議若第二次重犯“吸毒罪”者則需執行強制戒毒,杜絕吸毒成癮的根源。
當局的宣傳工作,他認為在職人士的宣傳欠管道,根據現時吸毒者職業劃分統計,建議調查時瞭解吸毒者的職業,按不同年齡及職業展開宣教。
同時建議加強社區推廣,鼓勵學校舉行家長會時加入濫藥吸毒的公民教育課,讓家長自行發掘家中的隱性個案。
展望未來,港珠澳大橋日後開通時,相信聯防行動須更為緊密。陳家良建議警方多與廣東省公安廳、珠海警務部門和香港警務處加強合作,情報交流甚至警務聯合行動,直搗毒源,將販吸毒活動消滅於發端之時,阻止本澳成為跨境販毒集團的中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