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017-01-03
澳門國際中心因日久失修而發生爆牆事件,令公衆再次思考強制驗樓的必要,政府欲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實施強制驗樓,但具體規定仍舉棋不定。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建議政府參考香港做法,由政府每年抽查部分達三十年或以上的私樓,通知其檢驗大廈公用部分、外牆或伸出物。業主若不遵從可被檢控,再由政府安排顧問公司或承建商檢驗或修葺工程,其後向業主徵收相關工程費用及附加費。
強制驗樓兼驗窗
香港自一二年六月三十日開始實施強制驗樓計劃,由香港屋宇署每年揀選一定數量達三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樓宇除外),向樓宇業主發送驗樓法定通知。其後,業主須在通知日起六個月內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檢驗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招牌,包括大廈外牆、結構、消防、排水系統及僭建物等。
並在通知日起計十二個月內,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的監督下,完成驗樓後需要的修葺工程。強制驗樓的樓宇亦須同時進行強制驗窗計劃。為配合兩項強制檢驗計劃的推行,政府推出多項技術及財政支援計劃。
業主乏驗樓意識
業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可被檢控。屋宇署再安排其委任的顧問公司或承建商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工程,然後向業主追討檢驗及修葺工程的費用及監督費,以及徵收不超過有關費用兩成的附加費。
一江之隔,澳門有四千多幢逾三十年樓齡的舊樓,大多日久失修,越來越殘,爆石屎或跌窗時有所聞,危機四伏。但強制驗樓講足多年,至今“十劃仍未有一撇”。既未有註冊的驗樓及修葺的專業人員及公司、未有財政支援計劃、未有完善的法律,業主亦缺乏驗樓意識。
梁鴻細建議,政府參考香港做法,盡快立法,尤其對公衆存安全風險的私樓外牆或單位窗戶應優先推行強制檢驗,其次是結構、消防、電力等。政府可透過房屋局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提供相關驗樓的財政資助,認為資助三至五成都算合理,但始終涉及公帑,仍要視乎政府財政能力及社會共識。
他認為,政府除著重立法工作,亦要加快與業界合作推出專業課程,共同培養更多檢驗及修葺樓宇的專業人員。建議驗樓人員可分級,如驗窗等簡單工程,可由受專業培訓的技術員操作;但涉及結構、消防及電力等,則須專業註冊工程師負責。建議政府盡快推出驗樓指引及建立註冊檢驗人員及承建商的名冊,方便社會清晰驗樓流程,容易找到相關的專業人士,推動驗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