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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4 | 澳門新聞 | 2015-04-07
【特訊】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全面檢討公屋政策,並引入新類型公屋研究。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表示,在目前本澳土地資源嚴重不足的前提下,政府新增房屋類型無疑是在緊缺資源中「分多一杯羹」,他認為加快落實「澳人澳地」政策才能真正解決本澳市民的住屋需求。
施政報告指,政府今年將全面檢討公屋政策,加速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並盡快研究引入新的公屋類別,從整體上改善居民住屋條件。雷民強認為,目前政府應考慮將因土地不足而無法進行公屋建設的部分轉至私人土地上發展,並加快推動「澳人澳地」政策的落實。他表示,政府在原有土地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新增房屋類型,相當於在原本緊缺的資源中「分多一杯羹」,無疑會令市民在房屋需求上產生新的矛盾。他建議政府在研究新的房屋類型時不要僅著眼於現有的公用土地,而是要考慮目前尚未開發的私人土地。雷民強又稱,私人市場上開拓新的樓盤時必須加入「澳人澳地」政策,當中提及三項指標:限呎數,現時的新樓盤面積基本超過1,000甚至1,500呎,若限制呎數,樓宇的供應量就會相應增加,而當市場供應量增大時,樓價就會相應回落;限價格,在經濟新常態下,建議限制發展商利潤至15%-20%;限購買對象,檢討開放式買賣政策,並為未有業權的人群提供優先購買權,當中包括超過購買經濟房屋的收入範圍、但無法負擔高昂樓價的「夾心階層」。他認為,落實以上三點指標就能大致解決本澳樓宇不足、價格過高等問題。
另外,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桂萍表示,政府曾與委員會討論引入新類型公屋,現時正處於研究階段。她指出,政府在推出新類型公屋前應有全盤計劃,並做好各方面研究,包括科學的數據分析、四萬二公屋申請家庭情況、人口普查等相關資料,明確受資助居民類別。同時,她又稱,政府不能僅依靠公屋解決居民住屋問題,應著力調控私人樓宇價格、增加供應量,讓市民有能力購買私樓,而不是以購買公屋為目標。而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則認為,本澳推行新類型公屋政策的首要原則是不可以流入私人市場,否則將令特區政府的土地更加緊缺,扭曲其本來惠及市民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