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制訂《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並於六月中生效,屆時電單車駕駛員及乘客配戴的頭盔須符合相關要求。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為,措施有效提升頭盔安全系數,但隨着新法規生效,將湧現頭盔更換潮,促請當局盡早釋放更多頭盔回收處理資訊,讓居民知悉被淘汰的頭盔將以何種方式處理,讓業界做好回收利用準備。
清晰標籤便執法
陳家良表示,根據該行政法規所指,對電單車頭盔提出安全性標準和規範,雖有效提升電單車頭盔安全系數,惟新法規定八個標準和市面上存在數百款頭盔,料執法難以判斷。為免出現偽造標籤或任意貼上合格標籤等蒙混情況,建議當局在新法實施後適時檢討,並向國際通用的認證三大標準睇齊,進一步規範本澳頭盔型號,保障居民使用安全。
資料顯示,現時本澳街道行駛的電單車逾十三萬輛,而符合新法規要求的頭盔不多,因此在新法規生效後,業界估計將淘汰十萬個頭盔。因回收再造難度高,面對數以萬計的“渣斗”頭盔,當局至今仍未有後續處理方案。參考鄰近地區經驗,頭盔屬回收品,可被拆解成塑膠殼、塑膠鏡片及保麗龍再造,但前提是有關產業需發展成熟。建議有關部門應積極研究其可循環使用的可行性。
支援回收創空間
陳家良直言,現時本澳的環保管理體系未形成,導致垃圾處理問題較被動,短期仍需依靠區域合作處理頭盔。長遠建議有關部門積極研究並制訂支援回收業的措施,如人員支援、設備支援等,提升業界生產力、技術及管理水平,為回收行業創造生存空間。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201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