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昨天就《設立非政權性巿政機構》公開諮詢進行了記者招待會,並介紹了諮詢文本的主要內容,包括設立方式、職能、組織及其產生方式等方面,群力智庫中心副理事長雷民強認同在本澳設立非政權性巿政機構的必要性和對政府施政和完善民生服務的積極作用,但他亦同時批評有關諮詢的出台一拖再拖,進展緩慢,並促有關當局加快立法程序,以確保第五屆行政長官選委會組成人員中巿政機構成員的代表不再缺位。
眾所周知,澳門市政制度由來已久,市政機構問題亦是一個澳門歷史遺留下來的特殊問題,雷民強認為,設立非政權性巿政機構,是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和政府精兵簡政的施政原則的具體表現,有助於行政組織架構和各公共部門職能的調整和改革,同時對特區政府日後的施政和完善民生服務有着積極的作用。他亦批評,特區政府自《2015 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對設立非政權性巿政機構進行研究,並原訂於去年年底進行公眾諮詢,但直至今時今日諮詢文本才得以出台,指有關當局辦事拖沓,令有關諮詢、立法進展緩慢、一拖再拖,使公眾質疑有關當局的執行能力。
雷民強又指出,按照《澳門基本法》附件一修正案第二條規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400人組成,其中第四界別包括立法會議員代表、巿政機構成員代表、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代表等,而由於回歸以來一直未成立相關巿政機構,導致相關委員會的巿政機構成員代表一直呈缺位狀況,未能完全符合《基本法》規定。他促請有關當局在諮詢期完成以後,必須加快有關程序,並在明年內完成立法,為有關機構的調動、改組及相關成員的選定預留時間,以確保第五屆行政長官選委會組成人員中巿政機構成員的代表不再缺位,以及日後的行政長官選舉能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