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常會日前進行修改《經屋法》法律草案討論,分別就未來經屋的訂價方案、經屋轉售、申請年齡等內容進行討論。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認為澳門通脹連年上升,提升經屋成本定價的建議是較合理的,但他亦表示政府不應忽略居民的「購買能力」的因素,否則不但違背了經濟房屋設立的原意,亦會加重有意購買經屋的居民負擔。
對於政府針對經屋售價提出的「成本定價」及「購買能力」的方案,陳家良認為兩者的利弊明顯,現時的經屋售價低廉,但是物價通脹卻連年上升,這代表了政府需要負擔較大的補貼金額,長此下去不利於整體房屋政策的長遠整體發展,因此對於政府希望提升經屋成本定價的建議認為相對合理,亦較符合長遠發展效益;但他亦強調不能忽視居民的「購買能力」因素,否則將本末倒置,反而加重了有需要居民的「上樓」負擔,建議應更靈活地平衡政府與居民兩者之間的需要,調整方案中的計算公式、行政成本費用比例等,使《經屋法》修訂後的售價方案能夠達至「雙贏」局面。
對於政府表示不會下調新城A區四千個經屋單位當中T1類型單位所佔比例,陳家良認為無論是按現時的社會需求,抑或是經濟房屋的分配方式來看,T2、T3類型均較合符申請者的實際需要,希望政府能夠對目前戶型比例作詳細的解釋,同時檢討現有的公共房屋的興建規劃流程,適時進行優化,使未來興建公共房屋時的戶型比例更貼合社會的實際需求。
另外,陳家良亦期望政府能參考外地的房屋政策,儘快提出經屋、社屋以外的新類型房屋政策,例如針對青年人、長者、新婚夫婦、夾心階層等不同群體的公共房屋計劃,完善精準有效的房屋政策,讓有需要的居民能夠“上樓”安居,增強他們的幸福感。
資料來源:正報,201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