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澳發生一宗瑜伽中心結業致近百消費者權益受損的案件,引起公眾熱議。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顏奕恆對事件表示關注,呼籲相關瑜伽中心負責人能夠承擔起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積極對消費者履行產品及服務之誠信責任,對受影響的消費者作出應有的合理賠償,免成本澳其他企業經營的反面教材;同時期望能夠加快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五花八門的新型消費模式進行專門規範,免讓立心不良的企業乘機“鑽空子”,損害本澳消費者的應有權益。
顏奕恆表示,因澳門地方小,人與人之間的聯繫性強,因此每當發生消費爭議,多採「大事化小」或「相互協調」方式解決,故本澳所發生的消費爭議的數目不多,且大多以旅客投訴為主;而近日事件受影響的消費者人數將近百人,情況在澳門當屬少見,故事件在社會及坊間有較大的關注及討論度。他指出,事件涉預繳式消費,以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來說,由於澳門暫時未有針對諸如預繳式、網上購物等新型消費模式的專門規範,故眾多受影響的消費者是否能夠追回預先繳交的金錢,仍有待事件的後續發展;惟擔憂相關事件會成為本澳其他營商者未來的「反面教材」,讓他們意識到本澳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空子」,從而「有樣學樣」,損害本澳消費者的權益;並期望當局應密切跟進相關事件,協助涉案的消費者爭取自己的合理權益。
顏奕恆認為,商戶因時下疫情而導致經濟困難,因而決定結束營業本是無可厚非,惟要求客戶不得要求任何賠償,實屬無理;商舖於結業前理應提前一段時間通知客戶,與客戶協商好相應的退款或解決辦法,方為合理的處理方式;他呼籲涉事中心能夠積極對消費者履行產品及服務之誠信責任,與受影響的消費者協商令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或直接向相關消費者作出應有的合理賠償,以擔負起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另一方面,他亦期望當局能夠加快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五花八門的新型消費模式進行專門規範,免讓立心不良的企業乘機“鑽空子”,損害本澳消費者的應有權益。
資料來源:2021-5-15,正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