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前日公佈輕軌工程第四階段專項審計報告,立法議員何潤生批評有關部門辦事不力,對工程的監督、管理不善,甚至不作為,致使大量公共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超支嚴重。是次審計報告揭示運建辦的失職失責只是整體中的冰山一角,敦促政府盡快制訂一個完善的公共工程監督機制,改善本澳未來整體公共工程的建造成效。
工程延誤没有調整
對於輕軌工程,何潤生批評相關部門嚴重失職失責,甚至不作為。認為即使港珠澳大橋這樣的重大工程也可以做到有序、高效,與之相比規模較小的輕軌工程卻一直延誤、問題百出,極不合理。輕軌工程延誤也沒有結合澳門這幾年社會的整體變化,以及隨着澳門未來例如粵港澳大灣區、青茂口岸等發展而給予相應配合與調整。未來輕軌工程建成後能否緩解本澳交通,發揮多大效益亦令人質疑。
加強管理監督責任
何潤生亦質疑審計報告的力度、成效不彰。指出政府過往曾多次針對輕軌工程審計,但相關部門接受審計報告的批評後卻“依然故我”,“超支、延誤”等弊病仍沒有改善,可見審計報告並沒有發揮真正作用。建議政府必須檢討問題,同時採取相應措施,落實問責機制,研究如何加強官員對公共工程承建商的管理、監督責任,以免重蹈覆轍,影響公共利益,勿讓全體居民承受政府監督不力的“苦果”。
近年本澳多項公共工程均出現延期及超支,顯示政府在公共工程的管理監督嚴重缺失,輕軌工程並非唯一個案,何潤生認為審計報告揭示的輕軌工程問題,只是本澳整體公共工程問題的冰山一角,促請政府盡快制訂一個完善的公共工程監督機制,從而改善公共工程整體建造的成本效益,減少公帑的無謂浪費,貫徹落實政府“量入為出”的財政開支預算原則。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 ,2018-09-15